最高法院上訴庭批准李繩武有關撤銷總檢察署境外傳遞庭令的上訴申請,並認爲案件涉及“重要問題”,將加快審理進程。
由大法官梅達順、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及莊泓翔法官組成的三司昨天指出,上訴庭將研究有關訴訟程序啓動時,法院是否擁有行使實質管轄權的法律依據,對付涉嫌在海外作出藐視法庭行爲的人。
這衍生出另一個關鍵問題,允許就藐視法庭案執行境外遞交法律文件的一項程序條例,是否具有追溯力;如果沒有追溯力,是否有其他條例賦予相同的權限。
受爭議的條例是在司法維護法令去年10月生效後成立的。司法維護法令管制藐視法庭的罪行,包括胡亂批評法庭不公正。
去年7月15日,李繩武(33歲)在涉及李光耀故居的家庭糾紛稍緩後,在個人面簿頁面分享外國媒體的相關文章,並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爭訟”(ligitious),法庭制度“溫順”(pliant),限制了外媒報道的尺度。
總檢察署去年8月入禀高庭,獲法院批准對李繩武展開藐視法庭的訴訟程序,然後通過美國一家律師事務所,把法律文件遞交給李繩武。
李繩武隨後通過亞伯拉罕維吉(Abraham Vergis)律師,向高庭申請撤銷批准總檢察署境外遞交法律文件給他的庭令,今年3月被高庭法官駁回,並令支付6000元訟費給總檢察署。這也意味著總檢察署之前向李繩武發出的法律文件與原訴傳票繼續有效。
三司昨天批准上訴申請後列出上述兩個問題,要申請人及答辯人在下來的上訴審訊作出回應。此案的審前會議和上訴審訊將擇日進行,代表總檢察署的是高級政府律師黃永吉。
梅達順說,案件涉及一個重要問題,應加快審理,不能繼續懸著。
李繩武是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的長子,也是李顯龍總理的侄子,目前任職于哈佛大學研究院,最近剛升任爲經濟系助理教授。
李顯揚昨天在上訴申請審理前在面簿發貼文,質疑總檢察署爲何指控兒子藐視法庭,卻沒有對其他國際媒體和個人采取行動。
他說,最近一些國際媒體的報道,以及獲得廣泛分享的公開評論,對新加坡法院的批評更爲嚴厲。“總檢察署似乎沒有開始對媒體和其他人展開訴訟程序,卻仍對繩武的私下言論繼續現在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