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方在索賠書中指出,德士司機黃志保疏忽、沒妥善查看路況是釀禍導因,因此須爲車禍負責。索賠項目中,最大筆的是索討父母雙親因失去兒子損失的供養費,多達83萬元。案件仍在審理中。
31歲男子遭德士撞死,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起訴司機索賠87萬余元,包括約83萬元的雙親供養費。
曲文發(62歲)和妻子陳美蘭(56歲)今年7月中入禀高庭,以逝世兒子曲思傑的遺産執行人身份,向德士司機黃志保(64歲)索賠。
記者走訪死者父母在兀蘭組屋區的住家,陳美蘭表示雖事過兩年,她仍未走出傷痛,不願再多談。
根據記者查閱的法庭文件,意外發生在2016年6月5日淩晨3時20分,地點是靠近總統府的芙蓉路(Buyong Road)行人過道。
當時,行人過道亮著“綠人”信號燈,曲思傑正在過馬路,由黃志保駕駛的德士從烏節路左轉入芙蓉路,撞倒走在行人過道上的曲思傑。
曲思傑當場昏迷,頭部重創,包括腦出血和頭部嚴重骨折。他被送往陳笃生醫院接受急救,但五天後在醫院不治身亡。
民防部隊救護車報告顯示,救護車抵達車禍現場時,曲思傑已昏迷,躺在德士旁的路面上。救護人員也發現他身上有酒味。
醫藥報告指出,曲思傑當晚喝了酒,送院後馬上進行急救,去除腦內大量積血。之後五天,醫生們努力搶救,但他的情況每況愈下,最終在6月9日晚上過世。
訴方在索賠書中指出,黃志保疏忽、沒妥善查看路況是釀禍導因,由于當時亮著行人綠燈,駕車者理應讓曲思傑先過馬路,但黃志保沒有那樣做,結果撞倒曲思傑。黃志保須爲車禍負責,對曲思傑的雙親做出賠償,數額達87萬2196元。
訴方的索賠項目中,最大筆的是索討父母雙親因失去兒子損失的供養費,多達83萬元。訴方表示,曲思傑在世時與父母同住,每月也會支付家庭開銷,並且給雙親零用錢。
其他索賠項目包括1萬3653元的喪禮花費、6717元醫藥費,以及1萬5000元補償雙親失去兒子的傷痛。案件仍在審理中。
司機已被判監六周吊牌五年
據報道,徳士司機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去年2月20日被判監六周、吊銷執照五年,比控方求判的刑罰還重。主控官強調,死者當時身穿亮色服飾,德士司機沒理由沒看見他過馬路,呼籲法官判被告坐牢四周和吊銷執照。
法官指出,由于當時亮著行人綠燈,加上致命事故發生在行人過路處,因此得加重被告判刑。
據黃志保的律師透露,車禍後,黃志保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飽受精神折磨,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盡管在刑事案已判刑,德士司機卻在這起民事索償案中否認疏忽,反指死者咎由自取,沒有查看有無車輛就過馬路。
黃志保上個月通過代表律師提呈答辯書,否認是他的疏忽釀成意外發生。
他辯稱,是曲思傑自己疏忽,沒有在走上行人過道之前查看有無車輛,所以沒有注意到黃志保的德士將轉入芙蓉路。
他聲稱,假設曲思傑有留意到德士即將轉彎,車禍就不會發生。(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