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老母親帶女傭上門住,64歲女房地産經紀卻對女傭諸多挑剔,女傭只要稍有差池,就會挨打或挨罵。女經紀三個月內多次對女傭動粗,女傭忍無可忍,暗中傳字條向鄰居的女傭求助,鄰居擔心女傭安危報警,揭發女經紀行徑。
案件發生在去年1月至4月,地點是巴西立一間組屋單位。被告辜美珠共面對五項蓄意打傷印度尼西亞籍女傭伊瑪(25歲)的罪狀,她否認,但法官在審訊後判她罪成,昨天判她坐牢28周。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的母親陳亞蓮(93歲)是伊瑪的雇主,由于她常上被告家小住,伊瑪因此也在被告家當幫傭。
被告起初禁止伊瑪用手機,不准她跟別人說話,更不讓她私自外出,去年1月開始打罵女傭,輕則辱罵她,重則出手打她的頭、踢她的臀部、扯她的頭發,還曾用筷子敲打她。
女傭原本只在日記本裏記下被打的傷心事,後來因滿腹委屈無處訴,于是偷偷傳字條給隔鄰同鄉訴苦,並向她討東西吃。
同鄉去年2月回國後,女鄰居在收拾傭人房時無意間發現字條,她找姐姐的女傭幫忙翻譯,發現伊瑪曾向自己的女傭討巧克力吃。
女鄰居說,得知伊瑪曾求助討食物後,她也把餅幹和飲料塞進洗衣籃交給伊瑪,過後和她互傳字條。伊瑪通過字條申訴自己被打,女鄰居有一回收到她寫“無法再忍受了”的字條後,因擔心伊瑪安危而報警。當局上門調查時,伊瑪的額頭又紅又腫。
女鄰居表示,她和被告不曾結怨,關系和睦,但她曾聽到被告責罵伊瑪,伊瑪則不斷哭著求被告讓她回家。
爲小事打罵女傭
伊瑪出庭供證時表示,被告三次扯她的頭發,一次嫌她地板洗不幹淨,一次怪她移動桌子,還有一次是不滿她的頭發碰到種在走廊上的植物。今年3月,被告也因伊瑪沒把筷子收好,氣沖沖地抓起筷子敲打她的手;4月初,被告敲打伊瑪額頭,導致她的額頭紅腫,一兩天後,被告又指伊瑪背對著她不禮貌,踢了她的臀部一下。
除了動粗,被告也曾用粗言穢語辱罵她,讓她難過落淚。
被告否認動粗,堅稱女傭是在工作時不小心弄傷自己,還指女傭爲了換雇主或回老家,捏造被打的假象。被告聲稱對女傭很體諒包容有耐心,沒理由對她動粗,她更稱不可使用手機的規定是老母親定下的,可是老母親事後供證時不小心說漏嘴,指規矩全是被告定的。
伊瑪2016年12月開始做幫傭,扣除中介費,每月的薪水只有區區10元,她離開被告家時也只收到40元。審訊後,被告賠了4580元給伊瑪,彌補她事發後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
被告通過律師求情時表示,她罹患第三期腸癌,正在接受化療,高齡母親也不習慣長時間見不到她,請求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