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去年8月在巴士站毆打男鄰居,被判坐牢五個月。他提出上訴,卻在保釋期間做出騷擾行爲,在對方的信箱塗糞便和張貼訃告。被告上個月再度被控上法庭,不獲准保釋,須開始服刑。
住在聯邦道的一名71歲老漢,五天內三次騷擾樓下的66歲男鄰居,兩次用糞便塗抹鄰居的信箱,另一次則在他的信箱外張貼訃告,被電眼拍下騷擾的行爲。他控上法庭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周。
騷擾事件今年7月10日至15日,發生在聯邦道第7座組屋。71歲的被告沈安興共面對三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狀,前天認罪後被判刑。受害者是66歲的陳炎志。
控狀顯示,被告分別在今年7月10日和11日,兩次在陳炎志的信箱塗抹糞便。
7月15日淩晨1時10分,他第三次騷擾陳炎志,在他的信箱外張貼了一張訃告。
根據案情,被告早前曾在巴士車站打傷陳炎志,今年中被判坐牢五個月,他不服所判,針對裁決提出上訴。
但在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當兒,被告又去騷擾騷擾陳炎志。
陳炎志的信箱連續兩次被人塗抹糞便,都通知市鎮理事會。當局過後在信箱附近安裝電眼,直接對准信箱拍攝,結果拍到被告第三次的騷擾行爲。
被告被警方問話時承認罪行,他在10月19日再度被控上法庭,這次不獲准保釋,並開始服早前被判處五個月的刑期。
被告前天針對騷擾指控認罪後,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周,因他一而再侮辱同一個人。
被告求情時則說,自從入獄後,妻子沒有去探監,還申請了家庭驅逐令要把他趕出家。
他說,他因鄰居糾紛坐牢五個月,悔不當初,承諾不再重犯,加上他已經71歲,請求法官判他罰款就好。
法官表示,無法罰款了事,判他坐牢兩周,新的刑期等他服完現有的刑期後再開始服刑。
《聯合早報》記者走訪被告的住家,一名60多歲的婦女應門,但不願多談。
與被告住在不同樓層的受害人受訪時則無奈地說,被告去年起不知何故,一見到他就罵人。“我也不知道哪裏得罪他,他看到我就罵我是狗,是看門的。”
由于不想惹事,他忍氣吞聲,後來發生被告在巴士站對他動粗的事件,之後還在他的信箱塗抹糞便和貼訃告。他表示,事情已過去,也不想再多談。
根據法官日前發表的判詞,去年8月29日早上8時許,陳炎志在邦道第7B座組屋對面的巴士站等巴士時,被告突然出現對他破口大罵。
陳炎志並沒有理會,豈料被告突然出拳打他,把他打倒在地。他爬起來後,被告還嘗試攻擊他。
之後,陳炎志到綜合診所求醫,他的肋骨骨折、臉部擦傷,以及胸部淤腫。(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