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強版”的促進知識産權調解計劃,從下月1日起,每起調解個案可獲的最高補助額,將從5500元提高至1萬元。如果糾紛涉及外國知識産權,補助可達最高1萬2000元。
旨在鼓勵企業通過調解化解知識産權糾紛的補助計劃,獲當局延長三年並擴大補助範圍,補助金額也提高超過80%。
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簡稱IPOS)昨天發文告,宣布延長和提升“促進知識産權調解計劃”(Mediation Promotion Scheme),以加強我國作爲本區域替代糾紛解決樞紐的領導地位。
這項計劃于2016年4月1日推出,陷入知識産權糾紛並願意接受調解的商家或企業家,可向當局申請補助,以支付調解服務費用。
根據“加強版”的促進知識産權調解計劃,從下月1日起,每起調解個案可獲的最高補助額,將從5500元提高至1萬元。如果糾紛涉及外國知識産權,補助可達最高1萬2000元。
該計劃也將允許調解方向當局申請補助最多一半的調解代理費。目前,它只補貼聘請調解員的行政費和酬金。
知識産權局預計發放高達18萬元,可補助最多15起個案。調解方可任意選擇調解機構,包括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新加坡國際調解中心(SIMC)以及新加坡調解中心(SMC)等。
知識産權局局長鄧鴻森在文告中說,如今創新變得更全球化,使各地企業有更多機會合作讓知識産權商業化,出現糾紛無可避免。
他補充說,新加坡已成爲替代糾紛解決的中心,上述計劃將使我國更具備條件,成爲跨境知識産權糾紛的調解中心。“本地企業家和企業也可利用這項計劃,通過公平及具成本效益的途徑,解決國內知識産權糾紛。” 另一方面,知識産權局將委任多兩名法律專家加入知識産權仲裁小組,協助企業調解糾紛,兩年委任期從4月1日開始。他們是Amica Law律師事務所的陳國全,以及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的姚樹茂,都是經驗豐富的知識産權律師。
知識産權仲裁小組目前有五名成員,主要是學者和法務人員。
文告引述姚樹茂說:“來自私人領域的知識産權仲裁員可提供商業視角。這對于新加坡維持其亞洲知識産權中心的領先地位非常有利,因爲企業將視我國爲處理複雜知識産權糾紛的新興仲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