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委議員特斯拉、王麗婷和郭秀欽在過去三周裏廣泛咨詢學術界、公民社會和網絡媒體的意見後,提出應在新的《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中涵蓋一個闡明更多立法原則的條文。
何惜薇 報道
三位官委議員特斯拉、王麗婷和郭秀欽建議修改《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希望新法案能增添一個闡明更多立法原則的條文。
國會下周複會時將辯論上述新法案。由于機器人寫作程序(bots)和假網站等刻意散播假新聞,另一方面研究顯示人們更容易分享假新聞,而網上信息平台注重盈利甚于提供真相,這些現象使三人認爲已經難以完全依賴非立法途徑來對抗假信息。
他們因此在過去三周裏廣泛咨詢學術界、公民社會和網絡媒體的意見後,提出應在新法案中涵蓋一個闡明更多立法原則的條文。例如,政府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在公衆眼裏必須能站得住腳;上訴的程序必須是迅速、低成本的,也要設立獨立的理事會來跟進網上假信息問題,並監督執法情況。
三人建議把這個獨立的理事會取名爲“打擊假信息獨立理事會”(Independent Council Against Online Falsehoods)。
也是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的特斯拉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理事會應監督與假信息有關的事項和法令所賦予的權力,但我們不是主張設立理事會來猜測部長們的任何決定,或要求部長先咨詢過理事會才采取行動。”
他解釋,三人同意政府需要有盡快行動的權力,正如警察要能夠及時制止犯罪行爲一樣。“一旦眼前的危機解除後,我們認爲有獨立的個體去監督方方面面是重要的。”
王麗婷向本報強調,目前好些所謂獨立理事會的成員都由相關部長委任,三人建議由國會特別委員會委任理事會成員。
郭秀欽則說,三人認爲理事會每年可發表年報,把個案結集起來,以作爲培養民衆媒體素養的用途,並確保良好的治理。“這有助建立民衆對制度的信任,使不同部門在制定政策方面更爲一致。”
根據《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各部長有評斷信息真假,然後發布指示要求更正或撤下信息的絕對權力,但當事人若對指示有異議,可向法庭提出上訴,最終決定權在法官手裏。然而,自新法案上月在國會提出一讀以來,有不少人擔心部長的權力過大,這將抑制言論自由。
三位官委議員表示他們也有同樣的擔憂,但又覺得政府須有應對假信息威脅的能力,因此應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盼部長發布指示時
能向公衆說明決策原因
三人在咨詢過程中也發現許多人對法案如何定義假信息以及公共利益存有異議,不少人尤其不滿公共利益也涵蓋削弱民衆對公共機關的信心。
然而,他們也發現沒有多少人能夠或願意做出正確的定義,三人也無法在現有文本或其他資料中,提呈可取而代之的定義。
特斯拉說:“我們希望部長們在發布指示時,能夠讓民衆知道決策的原因。這是問責的重要一環,因爲民衆要能夠質問原因是否合理,而不是猜測決策背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