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服役人員郭俨進中士被推入泵井喪命案件,一名正規民防員供稱,郭俨進被擡到泵井時沒人阻止,也沒人喊停。
案件發生在去年5月13日晚上,位于大士南3道的大士景消防局,涉案的兩名被告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7歲)和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0歲)各面對一項教唆他人做出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被指協助一組消防員重傷當時22歲的郭俨進,沒有阻止他們讓郭俨進入12米深的泵井,最終導致郭俨進嚴重受傷。兩名被告不認罪,昨天在國家法院受審。
控方證人張志豪上士長供證說,案發當天,鍾志文發短信給他說買了蛋糕,准備爲郭俨進慶祝完成國民服役。在慶祝儀式上,他們切蛋糕給郭俨進吃,送紀念牌給他並請他講感言。包括鍾志文和納詹在內有至少10人在場。鍾志文在儀式結束後走開。
證人:死者曾透露不會遊泳
張志豪指出,已被治罪的努爾法特瓦上士長(33歲)兩次提及要郭俨進入泵井,一次是在上午,另一次是在慶祝儀式結束後,但對方兩次都拒絕。他們後來把郭俨進擡到泵井,當時沒人阻止,也沒人喊停。納詹原本跟著一起走,但後來有事離開。
當他們把郭俨進擡到泵井處,鍾志文從距離20米外的辦公室探出頭來,指示他們不要錄視頻。他們舉起手說手上沒手機。
張志豪透露,郭俨進曾經告訴他自己不會遊泳,而當時他坐在井邊時也如是說。努爾法特瓦叫他不要擔心,還說他們當中有一人泳術好,是名遊泳教練。
張志豪說,他們當時只想嚇唬郭俨進,並沒想過抛他下井。後來努爾法特瓦推死者下井,出乎他意料之外。他也表示,沒有目睹郭俨進如何被推下泵井。因死者沒上來,有組員跳下水裏去找他,之後他們把水抽幹,才發現郭俨進溺斃。
他稱,曾聽說同一個消防局發生過類似事件。
代表鍾志文的王萬裏律師盤問證人時指出,鍾志文當時在距離泵井大約20米的辦公室,在泵井周圍的人背向鍾志文,鍾志文連人都認不出,不清楚情況。張志豪對律師說辭表示同意。
庭上昨天也播放事發經過的視頻,律師稱並沒在視頻聽見郭俨進說自己不會遊泳,張志豪聲稱,他憑記憶記得郭俨進坐在井邊時這麽說過。
律師指視頻中郭俨進表現出高興的樣子,問張志豪當時的氣氛是否輕松開心,後者回答是。他也說,郭俨進和隊長之間沒有摩擦,他們對死者也沒惡感。他們當時覺得好玩,沒人向他施壓,也沒人想要他受傷。
張志豪同意律師的說法,鍾志文相信他們不會壓迫郭俨進做他不願做的事。
在回答副隊長納詹的律師辛加勒曼盤問時,張志豪答說,死者生前對泵井沒有恐懼感,他們以前踢足球,每次球掉落井裏,都是他撿回來的。張志豪也說,他們沒想到努爾法特瓦會推死者下井。若努爾法特瓦沒那麽做,就不會出事。
共五人涉案被控,除了鍾志文和納詹,還有努爾法特瓦和一級准尉法立(34歲)及阿迪哈紮裏上士長(32歲)。
努爾法特瓦把死者推入井裏,並且指示阿迪哈紮裏刪除手機裏的案發視頻,妨礙司法公正,認罪後判監12個月又四周。阿迪哈紮裏則在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後,被判坐牢一個月。
本案預計審訊10天,控方證人可能超過30人。案件今早續審,努爾法特瓦料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供證。(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