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服役人員郭俨進中士被推入泵井喪命案續審,大士景消防局前局長黃偉康少校供稱,如果他當時在場,看見下屬把郭俨進擡到泵井,他會阻止他們。
案件昨天進入第四天審訊,控方庭上播放事發經過的視頻,引導黃偉康供證,問他若當時處在兩名被告鍾志文中尉(38歲)和納詹(40歲)的位置會怎麽做。
黃偉康于2016年8月到去年12月間擔任大士景消防局局長,目前是民防部隊高級火患調查員。
他供證說,如果他在守衛室,聽見屬下起哄喊“跳井”,他肯定會很警惕,因爲他聽說過這樣的事,擔心屬下要郭俨進“跳井”,在他看來,那是一種危險的整人方式。
他說,即使當時不在泵井,但之前聽見屬下喊“跳井”,過後看見郭俨進被擡出去,他也會感到不自在,出去看個究竟。
他說,當所有人都在泵井處,如果他在場,不會像副隊長那樣離開,而應該問他們要幹什麽。
他說,指揮官的話是命令,只要他們下令停止,屬下會服從指令。
案件去年5月13日晚上發生在大士南3道的大士景消防局,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7歲)和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0歲),各面對一項教唆他人做出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被指唆使一組消防員重傷郭俨進,沒有阻止他們讓郭俨進跳入12米深的泵井,最終導致郭俨進嚴重受傷。
前局長:不管對方願不願意 導致身體受傷都屬整人行爲
黃偉康事發當天沒有上班,他是在晚上9時許,接到鍾志文的電話,才知道死者出事。
他供證說,整人的行爲是不被允許的,任何行爲若導致身體受到傷害,不管對方願不願意,都屬于整人行爲。
他說,消防局的儲物櫃室和宿舍都張貼禁止整人的海報,提醒隊員不要有整人活動。
他說,他本身沒有看過或經曆過“跳井”儀式,但身爲局長,他與消防隊長開會的時候,雖然沒明確提及“跳井”,但他會提醒他們互相尊重,維持民防部隊的條例和規則。
鍾志文的律師王萬裏盤問黃偉康時,指當時大家在爲死者慶祝退役,一片歡樂氣氛,如果有人喊“跳進”便加以阻止,會影響士氣。
黃偉康回答說,或許會那樣,但他們的工作不是要取悅人,而是做正確的事。
律師指鍾志文當時信任下屬不會做出傷害死者的事,問黃偉康這樣的說法是否公平,黃偉康的回答是肯定的。
鍾志文同意律師說法,當時泵井附近有點暗,從守衛室窗口望出去有可能看不清楚發生什麽事。
副隊長納詹的律師辛加勒曼就出事時如果正副隊長不在場,誰應負責這一點,盤問黃偉康時因多次不滿意他的回答,而提高聲音,結果被法官提醒。
在律師一再追問下,黃偉康答說,應該是級別最高者,當時在泵井處級別最高的是一級准尉法立。
律師指張貼在消防局的禁止整人海報,並沒有說明哪些是整人行爲。雖然海報列出懲罰,但並沒有說明那是一種犯罪行爲。
律師指事發前氣氛歡樂,正副隊長可能認爲下屬們在開玩笑,因此沒有阻止。
黃偉康說,身爲指揮官,不是要做出受歡迎的選擇,而是做正確的事。即使在歡樂氣氛下,如果下屬可能做出愚蠢的事,就得告訴他們不要這麽做。
案件今天續審,預料法醫和民防部隊代表會供證。(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