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服役人員郭俨進中士被推入泵井喪命案續審,動手將他推下井的努爾法特瓦上士長供稱,隊長和副隊長是他的上級,如果他們叫停,他會聽從指令。
但努爾法特瓦(32歲)同意辯方律師說法,隊長鍾志文中尉信任屬下不會做得過分,也不會勉強死者做他不願做的事,傷害死者。
努爾法特瓦面對行爲魯莽和妨礙司法公正罪,于去年10月24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2個月又四周。他目前在家服刑,刑期預料今年7月13日結束。
他昨天以控方證人身份供證說,死者經常笑容滿面,組員們都喜歡他,他把死者當成朋友,但不知道死者不會遊泳。
案發當天,他與死者開玩笑,要他跳井,死者笑著說:“不要”。在慶祝儀式上,他再次叫死者跳井,死者推辭。死者後來被他們擡到泵井,他以爲死者願意跳井。
他說,當時副隊長納詹在場,之後才離開。副隊長走開之前,告訴死者如果不會遊泳,就往泵井邊緣跳。
努爾法特瓦說,整個過程中,沒人喊停。如果隊長和副隊長叫他們停止,他們會聽從指令,因爲兩人是他們的上級。
他供稱,他清楚民防部隊嚴厲看待“整人”事件,但“跳井”只是一種慶祝儀式。
控方兩度問他本案是否一起“整人”事件,努爾法特瓦說,他不清楚。
他說,他本人遭遇類似事件,一次他自願跳井。另一次,他和兩名同僚把一名即將轉換單位的准尉丟下井,事後並沒有受到紀律處分。
在回答鍾志文的律師盤問時,努爾法特瓦說,事發後,他感到內疚,並且失眠,經常做惡夢。
他說,他叫死者跳井,其實是想嚇唬他和戲弄他,並沒有計劃推他下去。
律師指蛋糕是鍾志文買的,當時充滿歡樂氣氛,包括鍾志文在內的所有人,沒人預想到死者會被推下井。
律師說,沒人意圖將死者抛下井,鍾志文信任屬下不會做得太過分,如果死者不願跳井,大家不會勉強死者,更不會傷害死者。
努爾法特瓦同意律師的說法,他也同意當時在守衛室的隊長不清楚泵井的情況。
副隊長納詹的律師辛加勒曼指努爾法特瓦先提及跳井的事,並且樂于見死者跳井。
律師也說,努爾法特瓦稱有人叫死者坐在井邊,但卻說不出是誰。而努爾法特瓦稱一級准尉法立叫他推死者下井,但視頻中卻聽不見這些話。
努爾法特瓦答說,他是憑記憶力說的,結果被律師指他選擇性記憶。律師指他回答問題時很多時候都說不記得,因此有關納詹叫死者往泵井邊緣跳的證詞“可能不確實”。
律師問他爲什麽要推死者下井,他說,當時在場的法立級別最高,即使當時非執行任務,他尊重法立的級別,聽從他的吩咐。
努爾法特瓦昨天供證時敘述救人過程,他說,當他們發現死者沒上來,感覺不對勁,感到震驚。他和法立及另三名組員先後潛入水裏找死者。井裏水壓很大,導致他呼吸困難,耳朵不舒服,必須配帶呼吸器下水。
他們使用救生圈和繩子等,後來用消防車的抽水泵抽出水,發現井底有個小洞,死者在那裏,將他救起,但救不活他。
案件去年5月13日晚上發生在大士南3道的大士景消防局,兩名被告鍾志文中尉(37歲)和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0歲),各面對一項教唆他人做出魯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狀。
案件今天續審,預料會有三人供證,包括上士長黃明傑(36歲)和兩名爲鍾志文錄口供的警方人員。(部分人名譯音)
副隊長納詹的律師辛加勒曼指努爾法特瓦先提及跳井的事,並且樂于見死者跳井。律師也說,努爾法特瓦稱有人叫死者坐在井邊,但卻說不出是誰。而努爾法特瓦稱一級准尉法立叫他推死者下井,但視頻中卻聽不見這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