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女網友那借來的手機故障,無業青年借機索討高額修理費引起爭執。他一怒之下傷人後索性把人也殺了,而且棄屍不顧,女子被發現時已成腐屍。這名青年昨天被判終身監禁和鞭打12下。
被告賽義德馬夫菲(Syed Maffi,28歲)在審訊中途決定不加以抗辯,今年5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案件昨天下判。死者阿蒂卡事發時23歲,在一家披薩店打工,兩人2013年通過面簿認識。
主控官伯詹維爾星(Bhajanvir Singh)副檢察司陳詞時指出,馬夫菲先是把阿蒂卡推下樓梯,當時她已經半昏迷而且痛苦呻吟,根本無力抵抗,而被告還繼續把人拖下梯級,最後還把她丟下樓。
“被告明知道那樣會導致阿蒂卡死亡,仍堅持對她造成進一步傷害。因此刑罰必須反映受害人案發時的脆弱無助,以及被告執意傷人的意圖。”
此外,控方認爲馬夫菲殺人後的行爲也應當成加重刑罰因素。主控官說,被告沒有報警或嘗試幫助阿蒂卡,還試圖掩蓋罪行,甚至在阿蒂卡家人因她失蹤報案時佯裝不知情,顯示他缺乏悔意。
義務代表馬夫菲的律師帕拉達·奇杉(Pratap Kishan)求情時說,他是家中最小的兒子,上有兩個哥哥,父母離異。他16歲進入少年收容所,完成N水准學業後就開始打工當洗碗和清潔工人。他受大哥影響而吸毒,2011年和2013年曾因此被關押。
律師嘗試凸顯馬夫菲孝順的一面,說他2015年被釋放後,跟繼父一起照顧患椎間盤突出症的母親。他後悔一怒之下犯錯,要跟阿蒂卡家人道歉,希望獲得原諒。
馬夫菲2013年結識阿蒂卡,兩人往來兩三個月,直到他吸毒被捕斷了聯絡。
馬夫菲獲釋後,2015年5月兩人再度聯系上。阿蒂卡得知馬夫菲沒有手機,于是把備用iPhone借給他。手機發生故障,馬夫菲兩次修理手機共花了125元。由于他缺錢,于是向阿蒂卡報大數要索討300元修理費。
2015年8月31日案發當日,阿蒂卡下班後跟馬夫菲見面。他們晚上約9時50分一起到大巴窯第146A座停車場。
他們因維修費問題在天台花園起爭執,馬夫菲推阿蒂卡胸口使得她跌下樓梯撞上後腦勺。他不顧阿蒂卡痛苦呻吟把她拖下梯級,跟著抓她衣服把她擡起丟下樓。
馬夫菲幹案後扔掉阿蒂卡的個人物品,只取走手機。阿蒂卡徹夜未歸,家人隔天報警,她屍體直到三天後才被一名路人發現。間中警方和阿蒂卡哥哥都曾問馬夫菲關于阿蒂卡的下落,但他沒有說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