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司法委員認爲,被告是爲了脫離財務壓力、避免被揭穿,以及擔心人生遭死者摧毀,具有殺人的動機。她說,被告“知道自己在做什麽”,被激怒而錯手掐死人的抗辯理由無法讓人信服。
林厝港燒屍案被告謀殺罪名成立,高庭司法委員指“冒牌”洗衣店少東邱貴福有殺人動機,爲逃脫財務困境、避免假面具遭拆穿和人生被摧毀,他以殘忍且不尋常的手段把女工程師殺害,事後燒屍毀滅證據。
司法委員林茵倩認爲,被告“知道自己在做什麽”,被激怒而錯手掐死人的抗辯理由無法讓人信服。
這起轟動一時的命案今年3月在高庭開審,前後進行了11天的審訊。司法委員昨早宣判被告邱貴福(51歲)謀殺罪名成立,控辯雙方將在下個月2日針對刑罰提呈書面陳詞,法院再擇日下判。
依據刑事法典第300(b)謀殺條文被定罪的被告,將面對死刑或終身監禁。
被告殺人後移屍林厝港燒屍三天確保毀屍滅迹
本案發生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8時以後,31歲中國籍女子崔雅潔在停放于濱海花園通道的一輛黑色寶馬轎車內遭殺害。邱貴福被指殺人後,移屍到林厝港8巷,買了大量木炭與煤油,花上三天時間焚燒屍體,確保徹底毀屍滅迹。
審訊揭露,破産的邱貴福隱瞞自己已婚,與崔雅潔在2015年展開戀情,並謊稱是洗衣店少東,騙死者交出2萬元給他投資黃金。事實上,邱貴福有妻有兒,只是洗衣店的職員,與崔雅潔交往的同時也和其他女人有暧昧關系。他同樣以投資爲幌子,騙得另外四名女子交出6萬5000元。
控方指出,案發前的幾個星期,邱貴福也遭妻子“追債”,收到妻子發來的多則手機短信,內容包括“你還欠我多少”和“欠錢還錢”等。同時,邱貴福的謊言逐步被崔雅潔拆穿,後者要求他趕緊還錢,案發上午原本要到洗衣店找邱貴福的老板理論,結果引來殺機。
邱貴福則辯稱,他沒有與崔雅潔談戀愛,因爲後者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一直都是崔雅潔一廂情願。案發早上,崔雅潔在車上對他不斷大聲辱罵,甚至開始動粗,他想下車離開,但被崔雅潔阻止。直至崔雅潔動也不動時,他才發現雙手緊緊捉住她的脖子,原來自己錯手殺了人。
但司法委員不相信邱貴福的說法,她指死者比邱貴福嬌小,若邱貴福真的有意下車,死者不可能有辦法阻止他,而且沒有證據顯示兩人曾經打鬥,被告被激怒而犯案的說法站不住腳。
司法委員說:“即使死者唠叨不停,被告也沒有到失去自我控制的地步。”
在她看來,被告具有殺人的動機,“他是爲了脫離財務壓力、避免被揭穿,以及擔心人生遭死者摧毀。”邱貴福大力且有意識地掐崔雅潔的脖子,決心置對方于死地。司法委員認爲:“被告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崔雅潔斷氣後,邱貴福駕車載著屍體到處亂兜,直至午夜返回公寓住家。他也讓屍體在車上“過夜”。隔天,他把屍體移到林厝港8巷焚燒。爲避免有人看見焚燒情況,他一度把屍體殘骸拉進溝渠,添加木炭繼續焚燒。邱貴福稱,他決定將崔雅潔“火化”,好讓她死得瞑目,但這個說法被司法委員駁回。
司法委員:被告案發時“陣發性暴怒障礙”沒發作
至于案發時患有“陣發性暴怒障礙”(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的抗辯理由,司法委員指出,她接受被告在2002年左右患上此病,但案發時他的病情沒有發作,他也不是因病情影響而犯案。
被捕後一直遭還押的邱貴福坐在被告欄裏聽司法委員讀出口頭判決。他全程顯得冷靜與鎮定,當得知自己謀殺罪成時也沒有表情。公衆席上有約10名公衆,但不見邱貴福與崔雅潔的親人在場。(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