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島快速公路高架橋坍塌造成一死10傷案,承包商胡金標建築私人有限公司(OKP)承認抵觸建築管制法令後被判罰款1萬元,人力部和建設局給予其董事經理胡土發有條件警告後,法官昨天判他無事省釋。
其余涉案人以及OKP面對的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ct)罪狀,都有意針對控狀抗辯,案件今天開始在國家法院進行審訊。
坍塌事故發生在前年7月14日淩晨3時30分,銜接樟宜東路上段和泛島快速公路(PIE)的高架橋在興建過程中,突然有部分結構坍塌,造成31歲中國籍客工陳銀川(31歲)喪命,另外10名員工受傷。
事後,承包工程的OKP、董事經理胡土發(51歲)、合格核查師(accredited checker)梁邵宏、項目總監余志強、項目工程師王喬海,以及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建築工程合格人員羅拔阿裏安多都被控。
OKP和胡土發分別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一項觸犯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和兩項觸犯建築管制法令。控狀指他們在發現枕梁出現裂紋後,沒有停工及展開安全風險評估,危害在現場工作的工人。
OKP承認觸法罰款1萬元
OKP于前天(7月30日)承認抵觸建築管制法令的罪狀後,被判罰款1萬元。
案情揭露建設局的調查發現OKP在高架橋上進行未經許可的工程。
胡土發的案件則在昨天(7月31日)過堂,庭上揭露人力部和建設局早前已給予他有條件警告,主控官楊子樑副檢察司向法官申請判胡土發的三項控狀無事省釋,獲得法官批准。
無事省釋不等于無罪,控方一旦掌握充分證據,可重新提控。
梁邵宏日前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月,他有意針對刑罰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