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修正)法案一旦通過,第三方人員將取代民防部隊執行簡單的檢查工作,並有權發出消除火患危險通知書。
不少議員昨天在防火安全(修正)法案在國會提出二讀時指出,第三方人員可能濫用職權,並無法勝任這項任務。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孫雪玲回應時強調,第三方人員將經過嚴格篩選和培訓,並只會被賦予簡單的檢查任務。
目前,民防部隊會針對公衆的反饋進行不定期檢查。這類檢查每年達4000次,當中約一半屬于簡單檢查,如確保逃生樓梯沒有障礙物,以及滅火器獲得妥善保養。法案通過後,這類工作將交由第三方處理,以便讓民防部隊人員有時間執行較難的任務。
她說:“民防部隊將謹慎地決定哪些工作能外包給第三方,同時也會保留所有防火安全相關的執法權力。民防部隊也會采取防範措施,例如進行隨機審計,並要求第三方人員在執行檢查任務時佩戴隨身攝錄機。”
若民防部隊發現第三方人員在執行檢查任務時判斷錯誤,它有權利推翻第三方的檢查結果。受委的第三方人員會被視爲公務員,必須秉持公務員應有的職業操守,否則可能在《刑事法典》下被控。
一些議員也提起兩年前的卓源路倉庫大廈大火,詢問政府如何避免建築材料再次出現防火安全疏漏。
當時的火患奪走一條人命,民防部隊在調查中發現建築外牆材料不達防火標准,以致火患迅速蔓延,並且進而揭露另有40棟建築也存在同樣的安全疏漏。
孫雪玲指出,防火建築材料的安全性涉及整個供應鏈,從制造商、檢驗防火能力的實驗室、提供認證的機構,到最終裝置材料的承包商,都得爲材料的防火安全負起責任。
根據現有法令,就算民防部隊發現材料不達防火標准,也難以向所有涉案方采取執法行動,或下令要求他們采取修正措施。一旦防火安全(修正)法案在國會三讀通過,有關當局將有權利對更多的涉案方采取行動。
法案通過後,500棟舊建築物也得添加防火設施。有議員擔心,業主可能難以承擔巨額的整修費用,一些大樓也可能即將拆遷或集體出售,沒必要再整修。
孫雪玲指出,民防部隊會個別了解這些舊樓的情況,並只會要求增設必要的防火措施,而不是要求每一棟大樓都裝設整套的防火配備。
業者有長達兩年的時間進行整修,若發現業者已經有計劃出售或拆除大樓,民防部隊可能免除這些大樓的整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