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裏糾紛仲裁庭自2015年10月投入運作以來,共接到324起案子,法官將其中82起交由社區調解中心進行強制調解。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日前以書面回答議員口頭詢問時說,鄰裏糾紛仲裁庭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間,共接獲324起案子。目前僅30起仍在處理,其余已解決。仲裁庭將82起(約25%)交由社區調解中心進行強制調解。
國家法院鄰裏糾紛仲裁庭于2015年10月1日成立,旨在處理懸而未決的鄰裏糾紛。鄰裏糾紛仲裁庭在2015年接到27起案子,2016年有80起,2017年57起,去年108起,今年上半年則有52起。
尚穆根在答複中也強調,鄰居之間處理糾紛時,應先自行嘗試調解,包括向公共部門、基層組織或社區領袖求助,真的無法達成共識才到鄰裏糾紛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