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被控殺兒案中的女被告否認蓄意奪走孩子性命,她在口供書中稱打五歲兒子和潑他熱水,是因兒子態度不好須被教訓,“身爲母親,我不會忍心殺害親骨肉”。
連同丈夫利茲萬面對謀殺罪審訊的阿姿琳還告訴錄口供的警員,自己從未對其他孩子施行體罰。
她說:“我怎麽可能殺孩子?你看我這瘦小的身體。”
《聯合早報》連日報道,這對都是27歲的夫婦被指用盡“酷刑”折磨五歲兒子,輪流用熱水潑男童超過一周,最終把親骨肉活活燙死。
案件本周在高庭開審,昨天進入第三天。控方傳召兩名爲女被告錄口供的警員供證,庭上也讀出部分口供內容。
根據女被告在男童去世三天後所錄的口供書,她聲稱自己無意殺害兒子,也沒想到潑熱水會導致兒子喪命。
她說:“如果他不是態度不好,我也無意潑他熱水……我只是希望他學乖。”
女被告自稱從不打其他孩子,而且她身材嬌小,不可能殺人。她告訴警員:“身爲母親,我不會忍心殺害親骨肉。”當時已被還押的她也坦言很想念孩子們。
除了受害男童,兩名被告育有其他子女。控方在審訊首天申請保護被告孩子們的身份,媒體不可報道孩子們的名字,以及被告有幾個孩子等,但被告的名字可以見報。這項申請獲得法庭批准。
男女被告被指于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之間,在中部某一房式租賃組屋單位內,至少四次用熱水燙傷兒子,最終導致兒子喪命。男童在23日于醫院去世,死時只有五歲九個月大。
審訊揭露,兩名被告涉嫌輪流從廚房的電子熱水壺,取熱水潑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潑上好幾杯,甚至有一次多達10杯。
高級法證科學人員許碧珠昨早供證,解析當局如何對熱水壺進行測驗。
測驗結果顯示,該熱水壺所遞送出來的水,溫度介于86.5至98.7攝氏度之間,平均爲92.6攝氏度,而人體一接觸到如此熱的水,皮膚會馬上灼傷。
昨天休庭時,女被告與坐在公衆席上的兩名親友對望互動後,開始哭得不能自己,庭警遞上紙巾給她拭淚。她的反應,與前天庭上放映男童屍體照時的冷漠迥然不同。
案件今天續審。(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