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明知行蹤卻否認 等于給假口供

2021 年 3 月 12 日 健客新健康

隱瞞財物和嫌疑犯的行蹤,也算知情不報。 

帕拉達律師(Kishan Law Chambers LLC)說,隱瞞或隱藏一般涉及偷竊的財物,接收者如果知道物件是賊贓,也算有罪。

比如,A偷了B的電視,把電視交給C,而C知道電視是A偷來的,卻幫A代收,C可能被控接收賊贓,而A顯然也會被控偷竊。

以刑事罪來說,被告必須有犯罪意圖(mens rea),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錯誤的。“當我把物件交給你,說這是偷來的,請幫忙暫時保管。你不能說,不知物件是偷來的吧?這就是所謂的知情。同樣地,如果你不知是賊贓,就不知情,可以用這作爲辯護理由。”

帕拉達律師說,另一種隱瞞情況,是隱瞞一個人的身份,“明知某人的行蹤卻否認知道,等于提供假口供。”

他指出,總檢察署通常會提控嫌犯協助或教唆他人某些罪行,這也得看罪行的性質。

他舉2008年從我國逃脫的回教祈禱團頭目馬士沙拉末(Mas Selamat)爲例說明,馬士沙拉末是在兄長一家窩藏之下,才躲過警方的搜查。

他指出,這是隱藏的例子。“馬士沙拉末的兄長一家明知他是被政府通緝的逃犯,卻收留他,直到他逃離馬國。”

根據資料,這一家人因窩藏國家重犯,根據罪行的輕重,被判不同刑罰。

窩藏罪最爲嚴重的是馬士沙拉末侄女努爾艾尼(36歲),當時被監禁18個月,哥哥阿斯蒙(69歲)和嫂嫂艾莎(69歲)則分別判坐牢12個月和三個月。至于侄兒馬哈迪爾(40歲),則因知情不報而接到嚴厲警告。

相關文章:

  • 說法識法:知情不報 什麽情況才算有罪
  • 新疆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雙語全文)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法學碩士(公司與金融服務法)
  • 新加坡國立大學 - 法律碩士(亞洲法律研究方向)
  • FHC2019上海環球美食展—N3館(國際)展商名錄
  • 駐港特派員:香港國安立法刻不容緩 中央維護國安有權有責
親子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6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