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調解公約》受強力支持,有多五個國家簽署,使簽署國增至51個。
衛生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昨晚出席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首個亞洲辦事處開幕儀式時,透露上述最新數據。
這五個國家是亞美尼亞(Armenia)、乍得(Chad)、厄瓜多爾(Ecuador)、加蓬(Gabon),以及幾內亞比紹(Guinea-Bissau)。
唐振輝指出,多國的強力支持顯示各國給予多邊主義和以法治爲基礎的國際秩序的支持,也肯定了調解是解決國際爭議的可行途徑,不只是從經濟上,也從雙方關系的可持續方面來看。
他指出,簽署國的支持也說明,我們需要一個可加強執行跨境調解和解協議力度的系統,能給予商業持續性更大的保障。
去年12月在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新加坡調解公約》,是聯合國框架下首個以新加坡爲名的公約。
這項適用于商業和解協議的公約,須獲得至少三個國家簽署及核准才能生效。
今年8月,46個國家(包括美國、中國、以色列、印度等)代表在新加坡簽署新加坡公約,可說是一項創舉。相比之下,1958年制定的紐約公約最初僅10國簽署,多年努力後才達到160個簽署國。
常設仲裁法院的新加坡辦事處設在麥士威國際爭議解決豪院(Maxwell Chambers Suites,簡稱麥士威豪院),去年開始運作,現有六名職員,共協調了26個仲裁聆訊,其中五個已完成聆訊。
設在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今年慶祝成立120周年。除了新加坡,它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和毛裏求斯也有辦事處。
唐振輝對該辦事處與本地機構合作和聯辦講座,也爲本地的法學院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已融入本地的糾紛解決系統而表示欣慰。
他說,新加坡合約也與常設仲裁法院的工作相關。後者的功能不限于仲裁,也支援包括調解和調停國際糾紛。如今有越來越多國家就跨國糾紛進行調解,相信這方面將有顯著增長。
今年8月開幕的麥士威豪院,有來自11國的11個國際機構,以及20家爭議解決辦公室和律師事務所入駐,是世界上集合最多個案管理辦公室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