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狗人士不忍收容所的狗被撞,未查明肇禍司機的真正身份,就在網上留言貼上某車主的個人資料,導致該無辜車主被多名陌生人通過電話或網上騷擾。
27歲的被告林友成(譯音)昨天面對兩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POHA)的罪狀,控方以一項提控,另一項則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被判罰款1400元。
肇事女司機罵髒話後馳 離收容所義工上網貼文尋人
2016年10月23日早上10時30分左右,巴西立第三農道的動物愛好者聯盟(Animal Lovers League)收容所外發生一起車禍,一輛黑色轎車撞倒收容所的一只狗,還把狗給碾過。
由于司機並沒停下車,車輪胎的擋汙牌多次打到狗的身體,讓它無助地在車底下掙紮。
收容所的幾名義工目睹事發經過,著急地揮手,女司機這才停下車。但司機抛下一句:“只不過是一條狗”,還罵了髒話,便絕塵而去。
一名女義工不滿女司機的做法,把視頻放上網,執意要找出女司機,貼文提到:“請幫我們找出這名女司機……我們的社會不能容忍這種殘忍的行爲。”。
被告在事發隔天看到貼文,留言說司機身份找到了,貼上一張截圖,上面附有一名車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車牌及車型等個人資料。根據案情,該截圖是有人轉發給被告的。
被告當時也是該收容所的義工,爲遭撞倒的狗憤憤不平,隔天淩晨3時40分又再次留言道:“讓她下地獄。”
控狀指出,被告也在車主任職的公司面簿頁上貼文道:“請管理好你那殘暴的員工,不然公衆會處理”。被告留言後,車主的資料一再被轉發,車主因此接到多通騷擾電話、短信,但她其實並非當晚開車的女司機。因不堪其擾,她決定報警。
誹謗女車主案已庭外和解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透露,被告除了面對刑事罪以外,女車主也民事起訴他與另一人誹謗,但早前已庭外和解。被告爲此與另一人一同做出1萬2500元的賠償,並在個人面簿上公開道歉。
被告在去年2月4日的貼文中提說,他不該在沒有確認車主是不是當時那名女司機的情況下,就將車主資料貼上網,並說出不該說的話。
他寫道:“我爲我的行爲與對車主造成的傷害與損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