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出,被告甚至在短信的對話中大談留在外國的利與弊,顯露出他不會回來新加坡的意圖。
涉嫌偷拍多名女子沖涼、如廁及更衣的本地男子,原本上周五獲准在案件開審前出國,回到英國頂尖大學上課,但受害者提供被告計劃棄保潛逃的短信內容後,法官昨天撤銷他之前的決定,不再批准被告出國。
但是,對于控方要求解除禁制令的申請,法官並不批准,谕令媒體依然不得公開被告的身份。
如果雙方都不提出刑事動議入禀高庭推翻納科達法官的決定,案件料將如期在本月28日進入審前會議。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這名在英國頂尖大學留學的22歲被告,面對19項侮辱女性尊嚴以及一項觸犯影片法令的罪名,指他偷拍女子沖涼、如廁及更衣,受害者一共12人。
被告不認罪,但在案件開審之前,他申請在本周一(13日)出國,想回到英國繼續上一個學期的課,3月才回來新加坡,但遭控方極力反對。
國家法院法官納科達上周三臨時聽審這項申請後,原本在上周五(10日)批准了被告出國的申請。但是,有受害者站出來反對被告離開,在當天休庭後,將他有意逃亡的證據交給主控官。受害者指被告在去年10月2日被控當晚,在兩人通過短信的交談中,透露他將棄保潛逃的計劃。
這名受害者當時還不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當時和被告仍是“摯友”的關系。
控方提交了新的證據後,要求納科達法官重新考慮決定,雙方在本周二(14日)回到國家法院陳詞。
法官審閱了雙方所提交的證據後,決定撤銷他上周五批准被告出國的決定,指出被告和受害者的談話之中,有諸多證據顯示他有可能會棄保潛逃。
首先,被告在和受害者的對話之中,多次聲稱將留在外國,不會再回來新加坡,尤其是他在一段短信中提到:“坦白說,我可能真的回不來了……人生就是這樣。我真的蠻害怕,不知道我能不能留在外國。”
受害者不太明白被告說什麽,他因此解釋說:“我擔心會被遣送回國。”
法官指出,被告甚至在接下來的對話中大談留在外國的利與弊,顯露出他不會回來新加坡的意圖。
指被告想到外國尋求庇護
另外,法官指律師在庭上辯稱,說衆人都誤解了被告的意圖,說被告不是想要逃亡,而是想輕生,因此才會在對話中多次提到“死亡”這種字眼。
法官並不相信這個說法,並點出了多段短信中的內容,指他多次解釋“死亡”只是用于形容他認爲渺茫的前途,而且他也在短信中說他“並不會真的死”,還說“衆多的選項中不包括死亡。”
最後,法官指被告短信中提到“庇護”(asylum),是其中最無可辯駁的確鑿證據,除了指向被告有意棄保潛逃之外,不會有其他的解釋。
他指出,受害者曾問被告:“如果你留在外國,你覺得你能獲得庇護嗎?”
法官說,被告沒有當下做出澄清,而是回答“這是在我的計劃之中”,足以證明他真的想到外國後尋求庇護。
雖然被告在向受害者說了這些話以後,曾經獲准出境並且按時回到新加坡,但法官指當時被告只面對兩項控狀,現在面對20項控狀,不排除他因擔心會坐牢,下次出境就決定潛逃。
控方除了在本周二要求法官重新考慮上周五批准被告出國的決定以外,同時申請解除禁制令(gag order),要讓媒體公開被告的身份。
針對這一點,法官指當初他下達禁制令,因爲他認爲公開被告的身份,有可能暴露受害者的身份,而這個可能性至今沒有任何的改變。
雖然控方得到了其中10名受害人的同意,但依然有兩名受害者並未表示願意承擔身份被暴露的風險,因此他決定不解除針對被告身份的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