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上月被高庭裁定藐視法庭的李繩武,昨早稱“求買個安甯”和“避免讓新加坡政府容易找借口來攻擊我和我家人”,表明將繳付1萬5000元的罰款。
李繩武三年前的面簿貼文質疑我國司法制度的公正與獨立性,7月29日被高庭裁定爲藐視法庭,獲判罰款1萬5000元,或以坐牢一周取代。
他昨天在面簿貼文堅決否認指控,“我從沒否認在給朋友的私人面簿貼文中,發過那些(內容),但我否認那些字眼是違法的。此外,文明國家不該因爲國民就法庭系統發表私人評論而判他們罰款或監禁。”
他說,政府聲稱他的“僅限朋友”面簿貼文“诋毀司法制度”,但“真正的醜聞是濫用國家資源壓制個人言論”。
他指總檢察署在三年的訴訟行動中,寫了數千頁的法律文件,壓制他的部分答辯書,並勒令他透露所有面簿朋友的身份。
他今年1月已在面簿發文聲明不會作出任何回應,不會繼續參與訴訟。“即使沒我的參與,還是用了多六個月才有判決,這時間足夠讓政府不當處理一個流行病和舉行選舉。”
這場訴訟源于李繩武2017年7月15日的個人面簿貼文。當時涉及李光耀故居的家庭糾紛已稍緩,他在面簿分享外國媒體的相關文章,並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爭訟”(ligitious),法庭制度“溫順”(pliant),限制外媒報道尺度。
總檢察署2017年8月入禀高庭,指李繩武藐視法庭。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上月裁定李繩武的面簿貼文所傳達的意思是我國司法制度受政府的影響與施壓,這無疑削弱人們對司法維護的信心,按常理李繩武應料到這類貼文會被轉發和引起媒體報道的興趣。
李繩武在宣誓書中稱貼文只供“面簿朋友”觀看,但法官指他理應知道貼文會被轉發和多人閱讀,而他應深知自己是以李光耀孫子的身份發表看法,所說的自然更具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