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私吞近29萬元,新加坡茶陽(大埔)勵志社前行政女經理涉嫌犯下失信罪,昨天被判坐牢30個月。
現年66歲的陳若娟(譯音)總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六項失信、三項僞造文書以及做假賬的罪名。主控官以其中五項提控,指被告不僅失信,還僞造銀行月結單、假造收據、掩蓋罪行,五年內失信的數額高達28萬7290元。
根據案情,被告曾是新加坡茶陽(大埔)勵志社的行政女經理,職責包括向住戶收取租金和舉辦活動的費用,開出收據,再把錢存入社團的銀行戶頭。
2013年5月至2018年12月之間,被告私吞公款,拿錢去賭博、請客以及花在個人開銷上,至今未做出任何賠償。
案情揭露,爲了掩蓋私吞公款一事,被告僞造銀行月結單,再開出與月結單上數字吻合的收據,讓兩邊的記錄一致。她將這些僞造文件交到會計手上,便能神不知鬼不覺地私吞公款。
被告前些日子坐著輪椅由一名女親友陪同上庭認罪,告訴法官自己一周必須洗腎三次,加上因爲眼疾,必須每兩周一次到陳笃生醫院打針,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建議被告向個別主治醫生取得醫藥報告呈堂,以協助法庭能做出她身體狀況能負荷的判決。
主控官昨天說,在閱讀了被告的醫藥報告,了解被告的身體狀況後,願意將原本要求的45個月減至30個月,但強調被告仍能通過監獄的安排繼續進行治療,被告無須擔心。
法官下判前問被告是否仍有何事要提出,被告說:“我完全承認我的罪,法官的判刑我完全服從。”法官最終判她坐牢3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