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培賢 報道
中學前校長將“問題學生”帶到校長室內“訓話”,趁機對他們上下其手,兩個月內非禮七名男學生,昨天在國家法院認罪。
今年48歲的男被告面對三項非禮未成年少男以及八項非禮的罪名。他昨天承認三項罪名後,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他被指在2017年8月以及10月之間犯案,對七名年齡介于13歲至15歲的男生下手。爲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足以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當時任職的學校。
教育部較早前回複媒體詢問時表示,被告已經在2018年1月1日被革職。
根據案情,七名受害學生都曾有紀律問題,時常被叫到校長室前的教務處。他們原本都該由教務主任處置,但被告要求他們到校長室內,稱要親自訓話。
有時候,他也會通知個別受害學生的負責教師,要求他們叫有關學生到校長室見他。
“訓話”的過程中,被告趁機上下其手,起初只是摸學生的手腳,最後甚至把手伸進他們的褲子。一名受害者向另外一名受害者訴苦,兩人互相印證情況後,決定一起把事情告訴教務主任。
教務主任和學校輔導員聯手調查後,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在2017年11月6日報案。
根據警方調查,其中一名受害男生認爲他是在被告的幫助下才能順利升上中二,因此不敢舉報。
另一名男生則受到被告的威脅,說他有可能被送進收容所。還有一名男生認爲沒有人會相信他,雖然覺得“惡心”,但不知道該怎麽求助。
案件展期至10月6日,控方及被告的代表律師將對刑罰進行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