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問題學生”帶到校長室“訓話”,中學前校長趁機對他們上下其手,兩個月內非禮七名男學生,昨天被判坐牢44個月及鞭打七下。
今年48歲的男被告面對三項非禮未成年少男以及八項非禮的罪名。他日前承認三項罪名後,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他被指在2017年8月至10月之間犯案,對七名年齡介于13歲至15歲的男生下手。爲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足以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七名受害學生都曾有紀律問題,時常被叫到校長室前的教務處。他們原本都該由教務主任處置,但被告要求他們到校長室內,稱要親自訓話。
“訓話”當兒,被告趁機上下其手,起初只是摸學生的手腳,最後甚至把手伸進他們的褲子。
前年初被革職的被告在今年8月認罪後,昨天回到國家法院,由主控官及代表律師針對刑罰陳詞。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極其惡劣,不但以校長的身份犯案,還利用受害者們的弱點逼他們就範,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48個月及打七鞭。
庭上揭露,一名受害男生認爲他是在被告的幫助下才能順利升上中二,因此不敢舉報。另一名男生則受到威脅,說他可能被送進收容所。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爲教育界付出20余年,案發時真的是在教導學生,但察覺到沒其他師生在場,一時鬼迷心竅犯案。
律師認爲,控方要求的刑罰太過嚴厲,並指被告患有心髒病及脊椎病,請求法官判他坐牢17個月。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濫用校長的身份犯案,還對多達七名男學生下手,而且都不只是短暫的觸摸,因此須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