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妻舅坐牢,會計經理收留他13歲的女兒,卻頻頻對她施狼爪,被房間電眼拍下,妻後指丈夫搞外遇鬧上辦公室,他忍無可忍報警自揭罪行。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一名43歲會計經理,他被控6項非禮罪,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者是被告妻子的侄女,事發時僅13歲。
事發于2012年8月至10月間,受害者的父親當時坐牢,被告和妻子于是接管了受害者和兩個弟妹的照顧和看管權,並同住被告的公寓單位。
2012年下半年,被告妻子質問受害者爲何從學校遲回,並責罵她。受害者表示她在晚上睡覺時被摸,接著哭了起來。
被告妻子叫受害者去沖涼,獨自查看房間的電眼畫面,結果發現被告的確對侄女毛手毛腳,包括伸入衣服摸她胸、摸她臀部和私處,及讓對方摸他下體。
被告被質問時如實招認,央求妻子不要告發他,並稱對所作所爲感到後悔。
另一方面,被告遭嶽母質問關于非禮的指控時矢口否認,她問女兒是否從電眼畫面看到什麽,但女兒否定任何犯罪行爲,也沒報警。
被告妻子過後安排受害者及妹妹和老母親同房,避免事件再次發生。
不過,夫婦倆的感情就此破裂,2016年辦理離婚時。妻子指被告搞外遇,還鬧上被告的辦公室,被告忍無可忍,決定報警。
調查官向被告問話時,被告主動告知曾數次非禮受害者,而妻子手上有犯罪時的電眼畫面。
法官指他濫用了受害者對他的信任,判他坐牢34個月加鞭打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