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權律師組織不滿接獲更正指令,在馬國起訴我國內政部長尚穆根,但當地高庭上個月已撤銷訴訟。
“捍衛自由律師團”(Lawyers for Liberty,簡稱LFL)今年1月24日在吉隆坡通過原訴傳票起訴尚穆根,要求吉隆坡高庭宣判尚穆根不能援引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向在馬國的LFL采取行動。
尚穆根是于同月22日指示POFMA辦事處就LFL發表的不實網絡文章,發出更正指令。內政部當時嚴厲駁斥LFL對新加坡樟宜監獄執行死刑的方法作出“不實、毫無根據和荒謬”的指責。
內政部昨天發聲明指出,LFL沒有把法庭文件遞交給尚穆根。過了遞交文件的期限,LFL沒有繼續申請延長文件送達期限,也沒有透露原因,馬國高庭于是在9月21日撤銷該組織的起訴申請。
內政部說,LFL決定不繼續進行訴訟,顯示它的法律行動“毫無根據”。
該部門也說,LFL展開並宣告采取法律行動,卻沒有在期限內追訴,導致案件被馬國高庭撤銷,種種行爲與LFL迄今爲止的行事方式是一致的。“LFL對新加坡監獄署和囚犯待遇作出聳動的指控,並承諾提出證據。然而,沒有人提出任何證據來證實它那些沒根據和完全不實的指控。”
今年1月16日,LFL稱在樟宜監獄執行死刑的前監獄官和現任監獄官披露,死囚的繩索若斷裂,新加坡政府允許用殘酷且非法的方法完成死刑,即讓受過特別訓練的監獄官猛踢死囚頸部直至斷裂。
POFMA辦事處過後發出四個更正指令,要求LFL和分享這則假信息的政論網站作者韓俐穎、政論網站網絡公民(TOC)和雅虎新加坡作出更正,否則面對檢控。
但LFL指POFMA辦事處無權跨境執法,並表明絕不服從“非法和壓迫性”的更正指令。韓俐穎和雅虎新加坡在接獲更正指令後已作出更正。網絡公民則向部長申請撤銷更正指令但遭駁回,已向高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