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包裝上標注的“最佳食用期限”和“有效期限”有什麽講究?
經常去新加坡超級市場蹭空調的小夥伴應該會注意到一個細節…
特別是對吃特別注意…
特別是家中有小盆友滴…
特別是有選擇強迫症滴…
應該會注意到食品包裝上備注的“最佳食用期限”(best before date)和“有效期限”(expiry date)標簽…
那麽這些有什麽特別講究嗎?
聽聽新加坡的營養師們怎麽給你圓…
(圖:來源自網絡)
“有效期限”是指食品應被食用或使用的最後日期;前提是食品是按照標簽上寫明的儲存條件保存的。
提醒!
如果“有效期限”已過,該食物不只可能無法保持最佳質量,也不安全。如果選擇食用,食用者就得自行承擔風險。
(圖:來源自網絡)
“最佳食用期限”:指的是在這日期前食用,食品的新鮮度和品質是最好的。過了這期限,不表示食物已壞。
“最遲銷售日期”:這主要是爲方便零售商而設,以讓他們估計什麽時候該把食品下架。一般上,過期一段日子還能吃,但可能品質已不好。
此外,新加坡沒有明文規定食品超過“有效日期”、“最佳食用期限”或“最遲銷售日期”後多久還能食用。
所以特別提醒——
易腐食品、生食和新鮮食品一旦過期,食物中毒的風險就很高。
(圖:來源自網絡)
與其完全信賴這些包裝上的“日期”,更要注意的是,存儲或處理不當的食品,即使沒有超過有效期,也可能不安全。
…
所以——
每次進食前,一定要檢查包裝是否有凸起(如有,代表存在一種稱爲肉毒杆菌的細菌,會産生毒素,引致可能致命的肉毒杆菌中毒),食物是否發出異味、惡臭。
也要避免有任何凹痕、裂縫、鼓起、生鏽或滲漏的罐頭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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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餐桌是大事!茲事體大呀!
一定要注意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