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在英國殖民統治期間,香港人有什麽人權?有什麽政治權利?”面對這樣的問題,不知道在香港街頭舉著英國國旗或美國國旗鬧事的暴力分子能給出什麽樣的答案。而正確答案是:香港人連國籍都沒有。其實,很多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都清楚,英國人發的更像是一個旅遊證件,他們依舊是英國的“二等公民”。回歸以來,香港已從一個由英國政府“空降”港督的殖民地變成了一個高度自治的特區。遺憾的是,香港沒有進行必要的去殖民化。近些年,受“港獨”蠱惑和外部勢力的幹預,一些香港人卻掀起“回殖”逆流,心甘情願做起“戀殖派”。
不少街道還以港督命名
上世紀90年代初,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進入倒計時,羅大佑的一曲《皇後大道東》被認爲是唱出了港台地區和內地的曆史與現實,是“對民族命運的深入探索和追問”。據說,羅大佑在香港購物時看到皇後大道的路標後有感而發。他在歌中诙諧地唱道:“皇後大道東上爲何無皇宮,皇後大道中人民如潮湧。有個貴族朋友在硬幣背後,青春不變名字叫做皇後……”在香港街頭,今天還能看到帶有“殖民地色彩”的建築、地標,人們的生活方式也多多少少還有一些西方化的色彩。
1841年1月26日,英國遠東艦隊支隊司令伯麥乘“高爾合”號來港,舉行升旗儀式,並在海面鳴炮,表示正式占領香港。英國給登陸地點命名爲Possession Street(意爲“占領街”)。後來,因華人對“占領街”這個街名反感,才根據街旁的大水坑將街名改爲“水坑口街”,但路牌上的英文仍爲Possession Street。如今,在香港,帶有殖民時代印記的路標很多,如“皇後街”“皇後大道西”等。而以香港總督命名的街道更多,如與第一任港督有關的“砵甸乍街”,與第八任港督有關的“軒尼詩道”,與第十任港督有關的“德輔道”,與第十七任港督有關的“金督馳馬徑”。
香港《南華早報》2015年10月曾刊文稱,從一些雕塑到學校、街道名稱,從(冠以“皇家”名字的)私人俱樂部到法官的服飾,以及我們口袋裏的零錢,都令人想起香港被殖民的曆史。《香港郵報》也報道稱,如果繼續在一些殖民時期留下的郵筒上“展示”英國皇家標志會很不合適,會讓“公衆感到迷惑”,而有關覆蓋此類標志的計劃卻讓某些“文物保護者”怒不可遏。
從2007年香港皇後碼頭拆遷事件開始,一些涉及殖民色彩的建築和標志就被“戀殖派”追捧,如在示威遊行活動中有人打出“龍獅旗”,公開懷念殖民時代。皇後碼頭拆遷是香港特區政府中區政府填海工程的項目,項目一公布就遭到一些香港青年的反對,他們的理由竟然是:“爲什麽要把一個有‘集體回憶’的碼頭拆掉用來做基建?”當時已年過七旬的香港證券商協會副主席陳葆心質問這些“文物保護者”:“這算是什麽人的集體回憶?在上個世紀初一段頗長的時間裏,山頂仍挂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警告牌,這回憶又會有什麽感受?”在見證了皇後碼頭曆史變遷的陳葆心女士看來,當年的皇後碼頭,是英國皇室人員及港督登陸的地方,他們在那裏舉行儀式,主要目的就是要宣示主權,讓世界知道“香港是英國的地方”。
“香港有人對西方盲目崇拜”
如今,英語很大程度上還是香港人事業成功與否的標志。香港精英全部寫英語、說英語,很多人卻對自己的曆史文化一知半解。在香港采訪期間,《環球時報》記者看到有示威者高舉英國國旗或是美國國旗,他們大多對西方記者表現得畢恭畢敬。一些香港年輕人對西方懷著幾分盲目的喜愛和崇拜,在采訪激進派示威者的遊行時,每當記者用英文提問時,他們就誤以爲是來自于西方的媒體記者,特別渴望用英語交流。在地鐵站,經常可以看到一些英語教育培訓的,一些打著“皇家英語”招牌的教育機構在街邊也隨處可見。
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鄧飛看來,街道名或香港人學英語還不是“殖民地化”的主要殘存。他告訴《環球時報》記者,香港人學世界通用語英語純粹是一種務實、功利的想法,其實不少香港孩子最不想去留學的地方就是英國,因爲“太沉悶了”。真正的“再殖民化”是什麽呢?鄧飛認爲,經過英國的整個殖民過程,特別是從新中國成立一直到今天,英國人不可能推崇新中國的政治體制。在英國的有意貶低下,無論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從內地過來的還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很多都對內地的政治體制、社會狀況持懷疑態度,導致他們對西方國家,特別是英美介入香港事務的包容程度高于對內地善意的信任程度。
“一些香港人對西方有一種盲目崇拜,崇拜到什麽樣的地步?崇拜到其實西方國家也在發生質的變化,但他們卻視若無睹,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方面的變化。”鄧飛給《環球時報》記者舉了個例子,香港人可能對法官的審判不滿意,但是大家都覺得很無奈,因爲要尊重司法獨立,大家都不要去打法官的主意。他解釋說:“實際上英美國家的司法獨立也不是這種極端化、絕對化的。爲避免法官胡亂判刑,英國量刑委員會會給出判刑的指導意見。這無損英國司法獨立,但香港完全沒有。另一個例子就是法庭監督機制,這在美國是很普遍的。它把每一次判案法官所有的資料資訊全都上網,公之于衆,讓大家有一個對比參考,從而對法庭的審判起到監督作用。但在香港,卻有人認爲這是有損司法獨立的,其實他們的思維邏輯還停留在幾十年甚至是100年前,沒有同步看到今天英美國家的司法制度也在進步,在演變,並不是凍結在維多利亞時代。所以千萬不要以爲香港人對英國殖民統治有一種情感上的依賴,其實不是這樣,他們更多只是一種想像,一種保守的教條主義的想像。”
近年香港有些年輕人支持“港獨”,甚至有人希望“香港重歸英治”,但許多經曆過英國殖民統治的老一輩港人都說,英國政府管治香港期間,並不是那些沒經過殖民地統治的年輕人所想像的那麽美好。根據香港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周全浩憶述,港英殖民統治時期官商勾結嚴重,重要決策由總督會同行政局通過後才能執行。上世紀90年代之前,香港只有九巴和中巴兩家專利巴士公司,專利條款規定:如這兩家公司添置新車或相關設備,必須從英國進口。這明顯就是殖民統治者利用政治權力來牟取經濟利益。但殖民統治時期,民間的反對聲音傳遞不出來,所以表面給人“港英政府治港有方”的印象。周全浩還表示,九七回歸後,香港傳媒也很少論及港英政府的陰暗面,原因是“親西方的傳媒沒有興趣談,其他傳媒又覺得這些是陳年舊事,沒新聞價值,不值得重提”。
香港教育工作者楊志剛2017年曾撰文說,《基本法》于1997 年生效之前,在英國殖民統治期間,香港人有什麽人權?有什麽政治權利?答案是:香港人連國籍都沒有。香港人拿著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只是一個旅遊證件,在英國沒有居留權。在內地出生的香港人,則只能拿著身份證明,當然更稱不上是一個國籍。香港人可說是無國籍、無權利人士。楊志剛在文章中舉了一個例子,英國殖民統治期間,在香港摩星嶺設有域多利道扣押中心,該建築物因外面塗了白色被稱爲“白屋”,其實卻是一個黑牢——殖民政府不經審訊就長期羁押政治犯的黑牢。
9月1日,數百名香港活動人士到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請願,要求英國給予他們英國公民身份和居英權,而不是目前這樣把他們當成“二等公民”——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該類英國國民(海外)身份證件是1997年香港回歸前,英國向香港居民發放的,持有人可以無需簽證進入英國,但不具有英國居留權和工作權。據英國內政部統計,約有17萬香港居民持有有效的BNO護照。對此,英國政府發言人表示,對香港和BNO持有人來說,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充分尊重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去殖民化:新加坡做得好
美國《外交政策》雜志8月13日發表文章稱,世界很多地方仍在吞食當年大英帝國留下的“惡果”,香港民衆和克什米爾本地人就在爲英國留下的爛攤子買單。文章說:“曾有一段時間,大英帝國的太陽永不落山。但殖民主義的肮髒遺産在亞洲依然存在,香港和克什米爾發生的兩場看似截然不同的危機有著相同的遺産。”
英國等老牌殖民者留下的曆史問題,引起很多國際輿論的深思。“從去殖民化到再殖民化。”《約旦時報》曾刊文稱,在人類史上“曾存在發達列強控制落後國家的殖民時期,此後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獲得獨立的去殖民化時期。顯然,如今我們正站在一個‘再殖民化’的門口,其中少數大國正再次幹預其他國家的大部分事務”。
近幾年,也有香港媒體將香港與曾是英國殖民地的新加坡做對比。新加坡1965年建國時,李光耀把英國人留下來的公務員重新梳理,對他們的身份進行嚴格審查,並進行再培訓,最後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效忠新加坡。香港《亞洲周刊》的一篇評論文章在探討如何“去殖民化”時提到,李光耀采用的是“自主創新”模式,有機整合了東西方制度的精粹。
去殖民化先要從教育入手
香港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陳文鴻去年曾撰文說,香港殖民地體制大部分被保留下來,沒有進行必要的去殖民化。而要做好去殖民化的工作,就要先從教育和青年學生入手。香港《亞洲周刊》評論說:殖民管治雖已湮沒,但去殖民化行動卻未能真正起步,原有制度不但保留,更被神化;而國民教育受壓而退、中國曆史課程更是自動放棄,“民族紐帶自斷,英殖陰魂‘長存’”。
因爲教育缺失和選擇性遺忘,英國殖民統治香港時期所謂的“民主和人權”被誇成了“一朵花”。香港青年人對曆史一知半解,加上受西方一貫在民主和人權問題上的雙重標准影響,去殖民化一直不到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民建聯副主席陳勇告訴《環球時報》記者,香港去殖民化未能到位的一個表現是:很多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的“兩制”看得比較重,有些人把曆史必修課給去掉了,改爲通識教育。然而由于教材的參差不齊以及老師的立場不同,有的學生被灌輸仇恨內地的思想,還有一些人不感恩“一國兩制”帶給香港的繁榮和機會,反而把香港本身的一些問題和矛盾轉移給內地。由于反對派有心部署,再加上外部勢力的幹預,香港沒有做到擺脫英國殖民統治之後必須做到的去殖民化。
談到如何讓香港去殖民化。陳勇認爲,從教育層面,很難再靠香港本地的教育體系,“有些老師教學生犯法,還有一些詛咒警察的子女活不過七歲”,“不要說老師了,作爲一個普通的人,道德底線都不能低成這樣”。
說到香港的一些“有毒”媒體,陳勇認爲,在保障新聞自由的同時,還要保證客觀公正,那麽同樣需要立法。他表示:“短期立法比較難,但可以逐步來,至少政府自己要有這個責任。例如,媒體可以在一個特定的法律時段播發關于政府的客觀內容。”從司法層面來說,陳勇認爲可以參考新加坡的法律體系,“新加坡的去殖民化做得好。新加坡把自己的司法、教育、國防體系以及愛國教育做得很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