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每家公司都必須確定自己的財政年度結束(FYE)。
FYE是會計期間的完成。公司的財政年度結束不一定需要在12月31日結束,實際上可能在一年內的任何一天都會下降。爲了最大限度地擴大新創企業連續三年的免稅覆蓋率,大多數公司將其第一個財務期限定爲自注冊成立之日起的第11個月的最後一天。例如,2018年4月15日注冊成立的公司可能會選擇在2019年3月31日結束其第一個財政年度。
公司法令沒有規定財政年度開始或結束的日期,這完全由公司自行決定,包括財政年度的任何變動。
但是,爲防止公司任意改變其財政年度結束(FYE),在2018年8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公司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a)公司在成立及任何後續更改時,必須將其FYE通知ACRA;
(b)公司必須向注冊處ACRA申請批准更改其FYE:
– 如果FYE的變化導致財政年度超過18個月; 或
– 如果在過去5年內改變了FYE; 和
(c)除非注冊官另有批准,否則公司財政年度的期限在注冊成立當年不得超過18個月。
(d)只有當前和上一個財政年度的FYE可能會被更改(前提是持有股東周年大會,提交周年申報表和發送財務報表的法定截止日期尚未過去)。
對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的FYE公司,根據“公司法令”第175條,每家公司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8個月內召開第一次年度股東大會(AGM)。隨後的股東大會,必須在每個日曆年內舉行,間隔不得超過15個月。盡管如此,不建議公司將第一個會計期間拖至18個月這麽久,因恐怕會缺乏時間准備財務報表。
選擇財政年度結束日所要考慮的因素
課稅期
一般而言,公司的基期(即課稅期)與公司的會計期相同。第一個會計期的賬目結算日,也是該課稅年的基期。這將是該實體的第一個課稅年。詳情請參閱公司基期。
新創公司免稅
公司的第一個財政年度最好是接近12個月,以便能最大程度地在首三年連續爲公司獲得新創公司免稅優惠。您可以參考新加坡公司稅率,以了解該免稅計劃的合格條件。
舉例: 于2017年11月11日成立的公司,須于2019年5月11日前舉行首次常年股東大會。
公司年度結束日應由管理層酌情決定(必須在2019年5月11日之前)。但是,爲了報稅目的,我們建議第一個財政年度時長不應超過12個月(即截至2018年10月31日)。這是因爲任何超過12個月的財政期,當用于免稅目的,將被新加坡稅務局(IRAS)視爲是兩個課稅年。
把財政年結束日分別定在2018年10月31日,與2018年12月31日的差別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將在失去10個月的稅務獎勵。
條例更改
財政年度結束日的選擇,也可能因政府條例更改而受影響。以下是近幾年的變化。
豁免審計
在2015年7月1日之前,一家年收入500萬新元或以下的豁免私人公司,可以免于審計會計賬目。這種方法正在被“新小型公司概念”所取代,該概念將確定是否能豁免審計。值得注意的是,一家公司不再需要成爲豁免私人公司以獲得免稅。
新的審計豁免,適用于財政年度落在條例更改後的公司(2015年7月1日)。
在過度階段,收入可觀的公司可能會選擇將其財務年度截至2015年6月30日結束,以便根據新規定快速獲得豁免審計的資格。
生産力及創新優惠計劃(PIC)
自2011年以來,PIC計劃一直受到衆多企業的歡迎。可是該計劃在2018年課稅年(2017財政年)之後正在逐步被淘汰。在2018年課稅年基期後發生的支出,將不符合PIC的福利資格。財務年度結束于2017年12月的公司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PIC效益的公司。
生意周期
財政年度結束日,不必與公司注冊日期的周年一致,也不需要與日曆年結束日一致。理想的財政年結束日,與您的生意周期有關,因公司而異。
有大量庫存需要管理的企業,可能會考慮選擇在旺季結束時爲其財政年度,因爲這可能是庫存處于最低點的時間。這意味著所需盤點的庫存較少,這會降低成本,並提高盤點的准確度。此外,在一年中的淡季進行結賬,所需處理的交易較少,避免人手不足的問題。
財政年度與其控股公司同步
爲了便于集團做報告,子公司的財政年度可能需要與其控股公司的財務年度一致。
其他考慮事項
一些公司的財務年度結束日期,可能由特許經營協議、聯營協議等其他因素決定。這是一個需要多方考量和計劃的決定,以使財務年度盡可能簡單地執行,有成本效益,並盡可能爲您和您的企業帶來稅收方面的優勢。有利的財政年度也許會和有利的政府條例相互矛盾,例如,根據PIC計劃是12月份,根據審計豁免則是6月。所以,改變財政年度結束日的計劃,應該由商業原因支持,而不僅僅是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