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錦興(45歲,紅衣者)謀殺罪名成立。他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6樓某四房式單位內,先後勒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锺佩珊(39歲)與女兒張梓甯(4歲)。
(新加坡12日訊)兀蘭雙屍3命案裁決出爐,先用毛巾勒死懷孕妻子、再把4歲女兒掐至斷氣的前房地産經紀,周四(11月12日)下午被判兩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強制性死刑。
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下判時指出,這是一起家破人亡的悲劇,證據顯示被告是意圖殺死妻女,案發時沒有精神失常或患有嚴重抑郁症,也並非因爲遭妻子激怒而失去自制能力才殺人。被告聞判時顯得冷靜,他將對罪成裁決提出上訴。
據《聯合早報》報道,男子張錦興(45歲)面對3項謀殺罪名,指他在2017年1月20日上午,于兀蘭52通道第619座組屋6樓某四房式單位內,先後勒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锺佩珊(39歲)與女兒張梓甯(4歲)。
案發9天後,即農曆大年初一,警方接獲通報上門,發現兩具被燒焦的屍體。
張錦興在去年7月,針對謀殺妻女的兩項控狀在高庭受審,第3項謀殺妻子腹中6個月男胎的罪名則暫時擱下。經過9天的審訊後,法官今午發表裁決。
審訊期間揭露,原本當房地産經紀的張錦興,案發前欠債累累,頻頻被人追債,加上年關將近,春節開銷也越來越多。案發早上,因擔心被幼稚園追討學費,他決定不讓女兒上學,結果與妻子在臥房大吵起來。
張錦興一氣之下走進浴室拿出一條毛巾,回到臥室直接用毛巾勒住妻子的脖子,用力拉緊猛掐。約15分鍾後,妻子看似沒有動靜,張錦興一度松手,但因注意到妻子仍有微弱呼吸,他于是徒手大力掐死她。
當時,女兒在同一間臥房裏看電視。張錦興叫女兒過來坐在他懷裏,女兒乖乖照做,身子背對他。張錦興接著用毛巾大力勒住女兒的脖子。過了一會兒,女兒奄奄一息,張錦興最後徒手猛掐,直至女兒完全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