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當時從超市門口跑進收銀台,並掃走收銀台後方櫥櫃裏的香煙。(梁麒麟攝)
(新加坡27日訊)身披黑外套,頭戴黑色帽,隨身攜帶黑背包,16歲名校生全副武裝,清晨時分戴口罩來到迷你超市,亮刀指向店員說“打搶”。
當時店員嚇得叫他“自己來”,接著逃出超市求助,名校生趁機把42包總值571元(約1713令吉)的香煙掃進背包,逃之夭夭!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今年2月14日清晨5時21分左右,地點是友諾士附近麟光迪卡路(Lengkong Tiga)第110座的迷你超市。
判接受緩監27個月
年僅16歲的被告,承認一項持刀搶劫罪,在接受緩刑官的評估後,前日被判接受27個月的緩刑監視。
基于今年7月剛生效的兒童與青少年(修正)法案,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滿18歲青少年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揭露,案發當天,被告摸黑出門,爲了不被認出,除了戴上口罩之外,還特地戴上黑色帽子,披上黑色外套,背著黑色背包前往案發地點。
被告在清晨5時21分來到迷你超市門口,獨自值夜班的店員正好站在門口。被告立即上前,舉起手中的刀說“打搶”。
店員見狀,嚇得指向迷你超市,叫被告自己去搶,接著轉身跑到附近的24小時商店求助。
被告在店員離開後跑進迷你超市,他打不開已經上鎖的收銀機,因此就把42包總價值571元的香煙裝進背包,轉身離開回家,並把香煙都藏在房內。
被告的幹案過程,被迷你超市的電眼捕捉入鏡,成立破案關鍵。
稱課業壓力大承諾改過不再犯
課業壓力大才幹案,名校生庭上說:“我已知道罪行的嚴重性,我會改過,不會再犯”。
被告來自一所名校,他在庭上以一口流利的英語表達了悔意。
他的代表律師爲他求情時說,被告學校的課業壓力大,犯案的舉動相信是一種求助的表現。
法官最終判他接受27個月的緩刑監視,期間必須遵守的條件包括住在青年宿舍(Singapore Boys’ Hostel)六個月,接受精神評估及所需資料,接受濫用毒品或酒精的精神檢測,並接受相關治療。
他也不得在晚上10時至早上6時之間外出,並得接受尿液檢驗。
被告的父母也必須需簽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爲良好。
住處搜出‘幹案簿’
警方從住處搜出“幹案筆記簿”,名校生原來早有預謀,詳細計劃整個打搶過程。
警方接獲迷你超市老板的報案後到場調查,查閱閉路電視,很快鎖定目標。隔天淩晨2時25分,警方順藤摸瓜找到被告住家捉人,從他家裏搜獲的香煙和一本筆記簿。
該筆記簿清楚寫著被告的計劃,帽子、墨鏡、口罩,連帽外套(hoodie)、長褲、利刀和大背包,都是他計劃的一部分。
被告策劃“周詳”,就連亮刀,搶收銀機的錢和櫃櫃香煙等“步驟”都寫得一清二楚。
被告甚至計劃得逞後,要以什麽樣的價格來脫售香煙。
幹案過程快速前後不到2分鍾
少年進店時神情慌張,打不開收銀機,便將櫃子裏的香煙掃進背包內,然後快速離開,前後只花了不到兩分鍾的時間。
記者昨晚走訪事發的迷你超市,被打搶的店員剛好請假,另一名員工向記者展示當天的閉路電視畫面。
事發時店員正在超市外整理面包架上的面包。少年突然出現,右手拿著刀指著店員,把他嚇了一跳。只見店員示意少年進去迷你超市,自己則趕快走到附近的超市求助。
少年馬上跑進迷你超市的收銀台,首先嘗試拉開收銀機,當他發現收音機無法被打開後,及馬上轉身打開收銀台後方的櫥櫃,把裏頭的香煙都掃近背包裏。
他當時神情慌張,把香煙掃近背包裏的時候,不少香煙包掉落地。離開前,他把刀子收進書包,然後很快地跑出超市,全程不到兩分鍾。
圖/文:取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