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注冊公司的抓緊時間 !
什麽是實際控制人名冊(RORC)?
是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推出的一項條例,于2017年3月31日起生效,公司、外國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必須在其注冊辦公地址或其授權備案代理人的辦公室保存可注冊控制人登記簿(RORC)。可登記控制人通常也被稱爲實體的實際所有人。旨在幫助跟進公司實體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使之更加透明化。同時也有助于減少濫用公司實體于非法目的的可能性。隨著該系統推出,新加坡更符合國際標准,並保持其廉潔和可信賴的金融中心良好聲譽。
新加坡政府規定,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外國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都必保存實際控制人名冊(RORC),除非獲得豁免。2020年7月30日起,除了保存RORC之外,在新加坡注冊的實體還必須在RORC中保留相同的信息。
根據規定,哪些實體可以豁免呢?
- 政府全資擁有的公司
- 上市公司
- 新加坡的金融機構
4.在新加坡的外國金融機構公司
5. 外國公司的外國子公司(在新加坡是一家金融機構)
新加坡政府規定,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除非豁免,在新加坡注冊的實體須向新加坡會計企業管制局ACRA提交/更新公司實際控制人RORC信息;違規者可被處已高達5,000新元的罰款。
今後,實體(或其授權的申報代理)必須在更新自己的RORC後2個工作日內更新ACRA中央RO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