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受訪商會和分析師指出,在租約條款中剔除租戶須達成的銷售目標,以及租金結構不能采納“視何者爲高”模式,可說是業主的一大讓步。
代表租戶的各商會和商團代表都對新出爐的零售場所租約行爲守則表示歡迎,有認爲這套准則具有坐標性意義與突破性。
有受訪商會和分析師指出,在租約條款中剔除租戶須達成的銷售目標,以及租金結構不能采納“視何者爲高”模式,可說是業主的一大讓步。
新加坡零售商協會會長狄拿卡蘭(R.Dhinakaran)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目前若租戶銷售表現不達標,就會被業主請走。
然而,根據新的行爲守則,只有在業主和租戶彼此同意的情況下,租戶才能在未達銷售標准時主動退出商場,雙方變得更有商有量。
他解釋,一些租戶即使銷售表現欠佳,但若有足夠的資金撐下去,可能還想要留在商場一年半載等待營業情況改善,因爲有些商品可能比較新穎,需要時間讓市場接受。
參與制定行爲守則的各業主與租戶代表昨天在記者會上呼籲業者與租戶,在政府立法前采納和遵守這套行爲守則。
新加坡餐飲協會會長關國忠說,協會會將新出爐的行爲守則傳達給餐飲業會員知道。他指出,制定守則的包括商會與商團與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代表,他有信心業界將會廣泛支持有關守則。
中小企業商會會長王騰憶說,這是由業界帶動的一項計劃,在實行一至三年後或許還會有改善的空間。
他說:“但我們是集體去進行,盡管這未必是完美的一套守則,但隨著時間的推進,我們會嘗試不斷改善。”
新加坡租戶公平聯合會(SG Tenants United For Fairness)會長邱永勝坦言,在一個月前他還無法想象參與宣布這套守則的記者會。
這套守則能夠出爐有賴于“堅信要把事情做好”的政府、“願意超越根深蒂固的行業做法與短期利益”的業主,以及企業的支持。
他說:“今天標志著重要的裏程碑,也是恢複零售業、餐飲業和服務業市場活力的關鍵第一步。老實說,世界上許多國家還無法做到這一點。”
進一步強化零售業 提供良好租賃原則
業主代表方面,新加坡房地産投資信托協會(REITAS)副會長劉志華說,盡管業主與租戶看待租金的角度不同,但雙方過去在企業發展局等與公平租約臨時委員會主席林子山的引導下,經過九個月的醞釀擬出這套守則。
他認爲,這套守則將進一步強化零售業,爲業界提供良好的租賃原則,因此預料會受到歡迎。
新加坡産業發展商公會(REDAS)會長謝仰豐認爲,這套守則將促進業主和租戶之間的關系,而接下來成立的公平租約委員會則可確保良好的業主與租戶生態環境能得以形成。“我們期待與大家密切合作,確保推行的過程順利”。
新加坡國立大學城市與房地産研究院院長程天富受訪時認爲,租金只能按照單一計算法,不能采納“視何者爲高”的模式,可說是業者的一大讓步。
根據新守則,所謂按照一個計算法,就是只能選擇固定租金,或總營收的一個百分比,或者固定租金和總營收百分比的結合,而不能讓業主單方面以當中較高的款額來收取租金,否則對租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