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吳慶瑞的背叛
1. 精明的老吳
對李光耀來說,吳慶瑞是個才幹非凡的下屬,後來他對吳的評價是:
當他與我持相反意見時,他會挑戰我的決定,讓我重新檢討下決定時的假設是否正確。
在發生危機時,他永遠能做出尖銳、非學術性和客觀的分析。
李光耀的評價很精准。
吳慶瑞現在就和他持相反意見,在新馬存在憲政危機時,老吳根據自己的分析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哪怕這樣會違背李光耀的意願。
他打算在不知會李光耀的前提下,在與拉薩的談判中放棄爭取寬松方式讓新加坡留在聯邦,直接建議雙方徹底分家。
但這樣做會將吳慶瑞自己推進險地。
這時新加坡依然是馬來西亞的一個州,而馬來西亞憲法規定聯邦不能分裂,吳慶瑞打算向拉薩提議新馬徹底分家,在法律上就已經犯下了叛國罪。
精明的吳慶瑞在談判前給自己的未來打了一份補丁,他要求李光耀給他寫下了這樣一份親筆授權書:
我特此授權吳慶瑞與拉薩、伊斯邁,或者與任何馬來西亞部長就最終達成馬來西亞憲法層面的相關安排進行談判。
(I authorise Goh Keng Swee to discuss with Tun Razak, Dato Ismail and such other federal ministers of comparable authority concerned in this matters in Central Government any proposal for any co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of Malaysia.)
2. 一拍即合
7月中下旬,精明的吳慶瑞兜裏裝著李光耀的親筆授權,信心滿滿的拜訪吉隆坡,和拉薩進行了兩次秘密談判。
他沒有遵守李光耀要求盡力保留聯邦的要求,而是向自己曾經的學生拉薩提出了如下建議:
“我們離開馬來西亞,成爲一個獨立的國家,把你從目前這些困擾中解脫出來,也將我們從由你們帶來的麻煩中解脫出來。所有的這些緊張局勢,你我雙方共有的緊張局勢都將結束。我們各走各的路。
Well, we leave Malaysia, become an independent state, and you will be relieved of all those troubles, and we would also be relieved of troubles from you. All these tensions that have built up, communal tensions, will all be over. We are on our own, you are on your own.”
拉薩同意了,事實上巫統高層也已經被新加坡和李光耀折騰得夠嗆,分家是兩邊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師徒倆在這一點上恰好一拍即合。
但是拉薩有點不放心,他要求吳慶瑞能證明李光耀對分家的態度是贊同的。
只見老江湖吳慶瑞老師面不改色心不跳,毫不猶豫地替領導先答應了。
拉薩的反應有點迷茫,他既如釋重負又有點不敢相信。
吳慶瑞趁熱打鐵,他建議這次分家和談判和行動一定要保密,而且行動要迅速。特別不能讓英國人知道,避免可能的政治幹預。
拉薩很高興,他也認爲吳慶瑞的這個提議很好。
至于分家如何操作,拉薩建議新加坡方面准備起草兩份文件。
一份是憲法修正案,補上馬來西亞憲法中關于新加坡不能獨立的漏洞。
另外一份是根據憲法修正案讓新加坡獨立的法案。
最後,雙方將分家的日期定爲1965年的8月9日,因爲這一天馬來國會將重新開會審議憲法修正案,再由東姑簽署獨立法案。
三、撰寫憲法的人
一、意料之外的來電
政府大廈西側原高等法院大樓的辦公室內,突然響起一陣刺耳的電話鈴聲,法律部長艾迪.巴克(Edmund W Barker,或者昵稱Eddie Barker)甯靜的下午被打破了。
巴克接起電話,接線員用濃重馬來口音的英文告訴他,這是一通來自金馬倫高原的長途。
電話接通了,聽筒裏傳來的卻是隆隆的雷聲,聽不清對方在說什麽。這種存在于上世紀的老式電話,需要使用磁石式交換機進行布線,通話質量容易受到惡劣天氣的影響。
伴隨的電磁幹擾的雜音,電話另一頭的聲音說道:”Harry Speaking. “
年輕的法律部長有點困惑,在當時的新加坡,Harry是個很普通的名字。他自己就認識好幾個哈利,和他一起踢足球的,他的律師同事,以及他的會計師都叫這個名字。
“Harry Who? 哪個哈利?”
“Harry Lee Kuan Yew, you bloody fool(哈利李光耀,你這個蠢貨)!” 電話另一端的李光耀頗爲不滿,脫口而出了一句英國國罵。
巴克驚出一身冷汗,自己居然連老朋友兼頂頭上司的聲音都沒聽出來。
Harry是李光耀祖父給他起的英文名,在他整個青年時代、赴英國劍橋大學學習期間都一直使用。直到他回到新加坡開始政治生涯後,爲了方便爭取華人選民,李光耀取消了自己的英文名,他的律師執照及大選登記姓名都正式改爲Lee Kuan Yew。
在未來新加坡政壇,能夠在私下場合以Harry這個昵稱稱呼李光耀的,也就只有他在大學,劍橋時代結交的親密好友。
艾迪.巴克正是其中之一。
1965年的艾迪巴克在法律部辦公室
雖然被深深卷入了華裔和馬來裔沖突的政治漩渦,但艾迪.巴克卻是一名歐亞裔,(Eurasia,顧名思義是大航海時代的歐洲人和亞洲人的後代),有著一副典型的歐洲人外貌。
他和李光耀是多年的同學,都一起參加過辯論社,在劍橋一起下過廚、踢過球。在加入政壇之前,巴克就職于李光耀和弟弟合辦的律師行(Lee & Lee’s),是一名優秀的大律師。
巴克和李光耀家族幾乎從高中時代起,就有了長達20多年的交集,是屬于“圈子”裏的人,得到李光耀的絕對信任。
由于電話通話效果極差,李光耀邀請巴克第二天去他辦公室詳談。
二、親愛的艾迪,麻煩寫一部憲法給我
位于烏節路口的Istana是英國人留下來的原海峽殖民地總督官邸,現在是新加坡的總統府。
這裏風景優美,有英式大草坪以及維多利亞式風格的英式建築,每年的重大節假日會開放給公衆參觀。
但不包括其中的斯裏淡馬錫(Sri Temasek),這棟建築是不開放的,因爲斯裏淡馬錫是法律意義上的新加坡總理辦公官邸,李光耀當年就在這裏辦公。
李光耀曾親自把巴克叫到了他的辦公室。
“埃迪(李光耀對巴克的昵稱),目前我們和馬來西亞形勢嚴峻,可能最終會分開。我需要找人秘密寫一部對馬來西亞憲法的修正案,你覺得州總檢察長阿末依布拉辛怎麽樣?可以勝任這份工作嗎?”
艾迪.巴克是個極聰明的人,李光耀親自過問身爲法律部長的自己,對阿末依布拉辛(馬來裔)的不信任溢于言表。
巴克回複道:“Harry,阿末依布拉辛並不是最佳的工作人選,我沒有把握,雖然他是個傑出的法律專才,但他不可能保密。”
李光耀很高興,巴克的忠誠是毫無疑問的:“很好,埃迪,你是法律部長,這份文件就由你來撰寫吧,越快越好”
巴克答應了下來,但感覺壓力頗大。雖然他擁有劍橋的法學學位,但沒有寫過憲法。況且他沒有幫手。正常情況下,這種法律文件應該由當時的首席大法官(Attorney General)來撰寫。爲了保密起見,巴克決定還是自己動手。
天下文章一大抄,天下法律似乎也是如此。
巴克獨自一人來到了新加坡大學的法律系圖書館,尋找可以“參考”的法律條文。
幸運的是,上世紀60年代正是民族獨立運動風起雲湧之時,大英帝國和他的殖民地們每隔幾年就要簽訂一個類似的法案。巴克很快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1962年英蘇屬西印度群島聯邦法案(The British West Indies Act 1962)。
“參考借鑒”這份法案之後,巴克很快完成了初稿,新馬分離法案被分成了三個文件。
第一份是主文件,由新馬雙方內閣簽字新加坡成爲獨立國家的同意書。(就是在本文開頭,一隊長在高等法院大樓見到的那份原稿。)
同意書附帶兩個附件,分別是:
1. 修改馬來西亞憲法的法案,未來將由馬來西亞聯邦國會進行表決批准。
2. 由馬來西亞總理簽發的新加坡獨立聲明。
按正常流程,巴克完成的初稿應該交給內閣成員審閱,但李光耀指示還是保密優先,連副總理杜進才都未能與聞。
這份憲法初稿的審稿人一共5位,李光耀,吳慶瑞,巴克以及內政部長斯圖爾特,還有一位是在政府內並無職務的柯玉芝,他是李光耀的夫人,同樣是劍橋大學畢業的律師。
李光耀在青年時代與柯玉芝在劍橋求學
三位大律師,一位經濟學家,一位內政官員審稿,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見。但不得不說還是大領導水平最高,李光耀提出了兩個關鍵問題,有些條款甚至間接影響到了現在大陸與香港關系。
第一是要求巴克撰寫第三份文件,即由新加坡總理宣讀的獨立宣言。這主要是政治考量,如果只有馬來西亞總理簽發的新加坡獨立聲明,就會顯得新加坡是被迫被馬來西亞踢出聯邦。
第二就純粹是李光耀的遠見卓識了,他時刻不忘新加坡的軟肋是淡水,要求將新加坡與柔佛州簽訂的供水協議也納入到主文件中去。
這份供水條款被一直執行到今天,直到2060年才能重新議價。
馬來西亞目前每天至多供應2.5億加侖生水給新加坡,新加坡以每千加侖0.03林吉特(約爲每4.5噸0.05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這些生水,處理後的飲用水再以每千加侖0.5林吉特的津貼價賣給馬來西亞,就是在新馬分家法案中確定下來的。
不得不說,李光耀抓住新馬分家的時機簽下的供水條款實在太好,不單單在60多年後的今天馬來西亞依然不依不饒叫囂要漲價,也讓香港廢青以此爲理由,質疑東江水水價過高。
巴克很快完成了李要求的第三份文件,關于水價、大壩、新馬之間鐵路的産權問題,由擅長處理産權的柯玉芝處理。
可以說這是一份集中了新加坡政壇最精銳頭腦們審定的法案,只要能通過拉薩,東姑,以及馬來西亞國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就能更改馬來西亞憲法,創立一個嶄新的國家。
四、審判日前夕
1965年8月9日,是當年馬來西亞國會休會後重新開會的日子,也將成爲兩個愛恨糾纏的國家的審判日。
現在時間是7月31日,距離審判日還有九天,但也只有九天。
7月31日,遠在倫敦的國父東姑阿都拉曼已恢複健康,正在收拾行裝的他將于8月4日回到吉隆坡。東姑的態度至關重要,而此時的新加坡,卻沒人知道國父的心意。
7月31日,李光耀正在向他的老友,英國駐馬來亞軍事長官赫德辭行,出發前往馬來西亞金馬倫高原“度假”。
這是赤裸裸的欺騙,李無論如何不願意英國情報機構介入與馬來西亞的談判事宜,而去金馬倫高原度假是一個能迷惑對手,又能近距離指揮觀戰的好去處。
直到這時,李光耀依然對維持馬來西亞聯邦抱有一絲猶豫,他相信能幹的吳慶瑞不會讓他失望,會繼續爭取讓新加坡留在馬來西亞內部。
7月31日,吳慶瑞終于拿到了一份可以與馬來西亞人逐字逐句談判的分家法案。他意已決,雙方徹底分家無法避免,他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幫新加坡爭取利益。
吳慶瑞即將在第二天乘坐火車前往吉隆坡,在那裏,他的老對手拉薩正在等待。
7月31日,馬來西亞聯邦副總理敦拉薩失眠了,他的神情憂郁沮喪,他又開始猶豫,聯邦即將分裂這個事實正像毒蛇一樣折磨他的心靈。
最安心且毫無壓力的人,卻是毫無政治野心的艾迪巴克先生。他認爲自己已經完成了分家法案的撰寫,談判是吳慶瑞而非自己應該煩惱的事情。
可是單純的巴克此時並不知道,他也很快就將被卷入新馬兩國最波瀾壯闊的曆史洪流。因爲吳慶瑞早就看出了巴克的一項獨特才能,他將會成爲這場決定兩個國家命運談判中的勝負手。
有一位哲人曾經說過,個人的命運當然要靠自我奮鬥,也要考慮曆史的進程。
但我想說,有些人自己就是曆史進程的一部分。
無論是東姑、拉薩、陳修信,還是李光耀、吳慶瑞和巴克,他們都無一例外的,站在了曆史進程的洪流之中。
他們即將創造屬于自己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