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科學局(HSA)已起訴了八名涉嫌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在新加坡在線銷售電子煙及其相關組件。
這八人年齡在26至41歲之間,共被罰款172,500新元。
他們從海外供應商那裏購買了電子蒸發器和相關組件,
並在各種當地社交媒體和電子商務平台上非法出售了它們。
HSA說,沒收了價值超過5萬新元的電子蒸發器和相關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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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的Akmal Syafiq Marzuki在八人中被罰最高。
他因涉嫌與進口及出售電子蒸發器及其相關組件數罪並罰被判處一周徒刑,並于2021年2月26日被罰款61,000新元。
根據HSA的說法,Akmal從國外進口並將這些違禁物品的圖片發布到網上進行銷售。
他在兩個在線平台Instagram和Carousell上使用了四個賬戶來做並銷售電子蒸發器及其組件以及尼古丁的電子液體。
HSA官員發現並打擊了他在網上的非法活動。
另一位32歲在線賣家Sarah Davinia Ng See Mun已經從在Carousell上出售其他商品轉向出售電子蒸發器以獲取更高的利潤。
據HSA稱,她已在Carousell和WhatsApp上出售了幾種口味的電子蒸發器,稱爲“一次性電子水煙壺”。
Ng還與她的丈夫非法經營她的在線業務,她的丈夫自2019年2月以來一直協助向客戶交付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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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A發現了非法活動並于2019年3月11日逮捕了她,在一個月內停止了她的非法業務。
她于2020年12月17日被定罪,並處以11,000新元的罰款。
HSA還向Ng的丈夫發出警告,指出其在協助Ng向客戶交付違禁産品。
根據新加坡的《煙草(和銷售控制)法》,銷售,進口或分銷電子蒸發器及其相關組件是違法的。
被判有罪的人可被處以最高10,000新元的罰款,最長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並罰。
屢犯者可將其處罰加倍。
除了八個人之外,HSA還起訴了擁有電子蒸發器的25歲的Chia Wen Zhe。
Chia于2021年1月28日被罰款5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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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購買或使用電子蒸發器及其相關組件在新加坡是違法的。
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2,000新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