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了麻煩得上法庭,你可以要求通譯幫忙,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包括方言。
在律政部的法律援助局,也有懂得方言的專人,爲民衆提供免費的咨詢和服務。
本期《說法識法》訪問兩名通曉方言的法律工作者,了解她們的工作範圍和情況,看她們如何把冷冰冰的法律詞彙,翻譯出“溫度”,讓平民百姓都聽得懂。
她們是法律援助局專任法務助理王慧玲,以及國家法院通譯員紀慶聆。
年近古稀的老王與一家借貸公司發生糾紛,希望訴諸司法解決問題。然而他完全不懂英文,中文也是半桶水,最流利的是從小說到大的福建話。一想到要面對密密麻麻的法律文件、滿口英語的律師和法官,老王就覺得很頭疼。
于是他一拖再拖,寢食難安過了三年,直到有一天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前往法律援助局,他才發現,自己白白糾結和浪費了三年。
原來,老王在法律援助局登記注冊時,職員主動詢問他的語言習慣,得知他只會說福建話,立即爲他安排了一位會說方言的法務助理協助他,令老王喜出望外。
接下來若老王真的與借貸公司對簿公堂,他也會發現,若要在庭上使用方言,全程都可請通譯員逐句翻譯。
法律援助不收費且無須另作申請
根據律政部旗下法律援助局提供的數據,每三名申請法律援助的人當中,就有一名申請用中文或方言與職員進行溝通。
王慧玲的日常工作包括爲申請法律援助者提供一系列服務,除了華英語和潮州話,她還懂福建話以及粵語。
她解釋,要求懂得方言的職員協助是一項免費服務,甚至不須要另外申請。
法律援助局成立于1958年,專爲經濟能力有限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代表出庭處理民事訴訟,給予口頭咨詢,以及起草遺囑和分居協議等文件。自成立以來,就一直有提供用方言溝通的選項。
王慧玲解釋:“申請者在登記時就可選擇溝通語言,包括方言。50年代至60年代,本地說方言的人本來就較多,因此法律援助局自然設有這一選項,之後保留至今。”
王慧玲說,她大約每星期會接待一名選用方言的申請者,其中以年長者居多。
王慧玲認爲,使用方言會讓當事人更放松,更健談,更快與她建立起默契。不少年長者平時就習慣說方言,就算懂得簡單中英文,要做一大段敘述仍非常吃力,用方言會讓他們覺得十分親切。
“一位說福建話的老婦請我向建屋局寫信,她說早前曾和當局職員溝通過,但對方不理解她的訴求。交談中,她很快就敞開心扉和我話起了家常,而我因爲了解了她的生活,也更明白問題所在。”
王慧玲在同事眼中是“方言小姐”,早前律政部宣傳團隊還特地爲她拍攝短視頻,分享她學習方言的經曆。
她說,自己小時候可說是“被逼”著學的,方言啓蒙老師是奶奶,她很堅持與孫兒輩溝通時講潮州話。
王慧玲回想起當年的“窘境”,還會忍俊不禁:“阿嫲不是不會說華語!但我用華語與她交談,她就總假裝聽不見,有時還會背過身去。她說,潮州人不懂潮州話會被人笑話,因此一定要我學會。”
後來她年紀稍大一些,也通過觀看港片自學粵語,以及福建話。
回想起當年奶奶的教誨,王慧玲笑說,很慶幸奶奶當年那麽堅持,讓她如今能將方言應用于生活與工作中,還能因此幫助更多人。
說“自家話”更像“家己人” 體現法院公平公正核心價值
在國家法院擔任通譯員的紀慶聆則根本記不清自己幾歲開始說方言:“大概從學說話時開始吧?”
她的父親是賣潮州粥的小販,不谙華英語,只會說潮州話。因此紀慶聆的第一語言就包括潮州話。她很小就在後港一帶的小販中心幫著父親“跑堂”,用潮州話吆喝招攬生意、爲顧客點單等。
親切的潮州話對于她而言是一份人文情懷,而如今她也將這份情懷融入工作中:“說方言會給彼此帶來一份信任與歸屬感,兩個人說著‘自家話’,感覺就是“家己人”。”
紀慶聆認爲讓法庭使用者選用自己最感自信、最熟悉的語言,是一種公平的表現。
“國家法院的核心價值包括公正與可及性,不論他們的語言能力和背景,每個法庭使用者都理應有訴諸司法的途徑。”
調解庭上講方言感覺更有溫度
紀慶聆說,即便在冰冷的法庭上,方言也是有溫度的。
有一次她參加一場索償庭的調解會議,索償人和答辯人是一對兄弟,哥哥選用潮州話,弟弟聽得懂潮州話但選用英語。“過程中雙方情緒一度變得激動,但因爲有潮州話翻譯,我覺得哥哥更能聽進調解員的話,而他也覺得自己的心聲被聽見,漸漸冷靜了下來。”
最終調解圓滿成功,紀慶聆也頗爲欣慰。
通譯員須通過模擬法庭考核
翻譯必須邊做邊學且與時俱進,國家法院的通譯員甚至須要通過模擬法庭等考核,相當具有挑戰性。
走進國家法院通譯員的辦公室,若不會幾句方言,你可能都聽不懂大家在說些什麽。
紀慶聆透露,其實國家法院的30名中英通譯員,每一個人都懂得說至少一種方言。大家平日在辦公室裏,會用各自的方言進行溝通,互相交流學習。
她笑說:“同事在自己的方言組內用方言溝通是很平常的事情。”
資深同事每周講課說新詞生僻字
通譯員自己必須能跟上時代,不斷學習新詞彙。爲了互助學習,每個方言組每周都會請資深同事講課,介紹生僻詞彙和特殊用語等。去年疫情暴發後,所有語種的通譯員還曾一起合作,整理了一份冠病相關的詞彙總彙。
另外,每一名通譯員入職大概半年,都得通過一次方言考核。資深同事會扮演法官或主控官出題“刁難”考生,考驗他們的臨場應變能力。
“我們還會進行一次模擬法庭考核,不過那就不限于方言,而是所有語種的通譯員都會經曆。通譯員要真正站在模擬法庭上對答,相當有挑戰性。”
王慧玲也分享了她“邊做邊學”的經曆:“有一次我爲一名老先生處理遺囑相關的事宜,但將‘遺囑’二字的粵語發音說得不是很准確。老先生糾正了我,他不但沒有生氣,還開心地笑了起來。我們的工作就是這樣,不要擔心說錯,才會學得更快。”
借外詞用俗稱 讓法律用語更接地氣
要將硬邦邦、冷冰冰的法律詞彙准確地翻譯成口語化、“接地氣”的方言並非易事。大多數方言沒有書寫體系,與書面語詞彙體系不對等,本地方言當中更會出現與其他語言融合或借詞的現象。
兩位受訪者均表示,在翻譯時應該選擇更加口語化的表達,用聽者更爲熟悉的詞彙去解釋內容。
紀慶聆說,庭上的每一句話都很重要,因此翻譯時必須盡量貼近原句,但她也必須顧及聽者的理解能力。因此在找不到對應詞語時,她一般會將生澀的專業詞彙用形容的方式傳達。
她舉例:“潮州話中很少說‘未成年’一詞,因此我會翻譯成‘不夠年齡的人’。一些人爲了騙保險會僞造‘幽靈車禍’,我會翻譯成‘沒有發生過的車禍’而不是直譯,以保證對方能准確掌握意思。”
另外,本地潮州話中也有從馬來語“借詞”現象。
紀慶聆以庭上經常出現的“認罪”一詞爲例:“我將‘認罪’翻譯爲‘jin-salah’(認錯);‘salah’一詞本是馬來語,但被本地潮州話吸收,說的人越來越多,也就成了約定俗成的表述方式。”
王慧玲也說,她一般會使用比較通俗易懂的詞彙爲對方進行講解。她說:“我會注意將段落拆成短句,如果遇到生僻的專業詞彙,就用比較通俗的詞彙解釋,而不是直接翻譯。”
王慧玲笑說,其實“法律援助局”在方言中也有另一個名字,俗稱“政府律師樓”。
“一般我們打電話給申請者,說‘法律援助局’他們都得過一下才反應過來,但一說‘政府律師樓’,他們立刻就明白。”
社會漸缺學習方言氛圍
在法庭上,大多數需要方言翻譯的是60歲以上的年長者,雖然本地說方言的人越來越少,但兩人認爲,不能否定方言的價值。
王慧玲說,有不少年輕同事爲了更好地幫助申請者,會經常來詢問她如何用方言表達一些詞彙。
然而社會大環境中,學習方言的氛圍卻並不是這樣的。王慧玲坦言,法律援助局如今只有五六名同事通曉方言,一方面是因爲大家對方言講解的需求減少了,一方面也因爲,要找到會說方言的年輕人已不容易。不過她仍然認爲方言是溝通的橋梁,不應該輕易舍棄。
紀慶聆則遺憾地說:“實際情況就是會說方言的年輕人越來越少。但我們必須肯定方言的價值,因爲方言中承載了許多在地的語言和文化,比如本地方言與馬來語的結合,就反映了我國多元種族的特性。這是我們應該懂得珍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