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慧 報道
早前被控兩項教唆僞造文件欺騙控狀的“燃油大王”林恩強,昨天當庭被加控23項控狀,指他教唆員工僞造文件。
興隆貿易(Hin Leong Trading)創辦人林恩強(79歲),一個月來三度以身體不適、履行五天居家通知和病假爲由沒有出庭,法官前天下令他昨早出庭面控。
穿著綠色外套的被告昨早在一名女親友的陪同下,坐著輪椅出庭,並被加控23項新控狀,包括教唆僞造文件欺騙和教唆僞造文件的控狀。
綜合23項新控狀,被告被指從2019年6月12日至去年3月9日,教唆公司員工陳傑仁(譯音,Tan Jie Ren)僞造15份由興隆貿易有關聯的UT新加坡服務公司(UT Singapore Services)發出的文件,包括教唆陳傑仁以UT公司的信箋僞造成燃料轉讓證明書,以顯示興隆曾向中航油公司轉讓了數百萬公噸的汽油和燃油。
另外,被告也涉嫌從2019年6月12日至去年2月3日,八次教唆陳傑仁向Amspec Test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購買假證書,再謊報已獲得該公司的證明,顯示UT公司已拿取多個汽油和燃油樣本。
控方表示,需要時間完成調查。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6月24日過堂。
林恩強目前以300萬元保釋在外,庭上沒有揭露員工陳傑仁是否被控。
教唆僞造文件欺騙罪名將被判最長10年監禁及罰款。教唆僞造文件罪名則將被判最長四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