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國家發展部和建屋局5月底通過民情聯系組網站(REACH)發布的問卷調查,預設以下11種可能用于調控黃金地段組屋售價的“買賣規則”,來征詢公衆的意見嗎?
- 延長最低居住年限(MOP)
- 縮短租賃地契
- 縮小單位面積
- 給予低收入購房者額外津貼
- 轉售的所有收益全存進公積金特別戶頭
- 征收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
- 轉售時收回提供的額外補貼
- 回售給政府
- 不能出租整套房子
- 取消已婚子女優先計劃(Married Child Priority Scheme)
- 只能賣給符合BTO條件的買家
問卷調查在上星期三(6月30日)截止,當局正在整理問卷調查結果,預計今年內會公布。
當局自去年11月起,就針對這個課題征詢不同群體的意見,至今有超過6500名新加坡人通過對話會、小組討論、網絡問卷和電郵,表達了看法。據了解,咨詢工作已接近尾聲。
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昨天上午出席民情聯系組關于黃金地段建造組屋的線上對話,在爲討論作總結時透露了咨詢工作的進展。
其中最多人支持的是第7條“買賣規則”,即:讓新加坡人負擔得起未來在黃金地段的新組屋,政府考慮爲買家提供額外津貼,但買家日後將組屋轉手時,得歸還這筆額外津貼。
延長MOP只是延長賣屋得利的時間?
另外,多數人認同,規定更長的MOP能鼓勵屋主在這類組屋住上更長時間,但一些人也擔心這只是延遲人們賣屋得利的問題。
回售給政府應如何定價?
一些人因此建議,強制黃金地段組屋只能賣回給政府。
對此,李智陞昨天指出,這涉及采用什麽公式來計算屋價的問題。“是根據我國國內生産總值、經濟增長還是賣屋利潤?我們如何計算?”
黃金地段組屋屋主有建屋局作爲後盾(backstop),即使市場低迷也能脫售單位,對其他組屋屋主而言也未必公平。例如,直落布蘭雅組屋區與南部瀕水區僅相隔一條馬路,那裏的屋主卻沒有這個選擇。
應在公開市場轉售但需設下額外的買家資格?
李智陞說,其他提出反饋的新加坡人中,許多認爲應允許黃金地段組屋像其他地區組屋一樣,在公開市場轉售,但需要采取措施避免屋價失控飙升。
例如,一些人建議對轉售買家設下額外的資格要求,如國籍、收入頂限、是否是首次或二次購屋者等。
取消已婚子女優先計劃,避免“代代相傳”的優勢?

爲公平起見,有人建議,申購黃金地段新組屋時,不能通過已婚子女優先計劃或多代同購優先計劃,享有更高的成功申購率。
一名對話參與者說,不同意取消這些優先計劃,因爲我國鼓勵多代家庭比鄰而居。如果就因爲父母住在黃金地段,子女得選擇較遠的組屋,那他們反而是吃虧的一群。
但也有參與者指出,很多人選擇住在父母附近不是爲了照顧他們,而是利用優先計劃購買地點優越的組屋,以此大賺一筆。
李智陞對這種“代代相傳”的優勢表達關注。他在爲討論作總結時說:
“如果父母有遠見或幸運地住在熱門地區,他們的子女或孫輩將繼承這些單位,並繼續享受這些優先計劃……這樣是否鞏固了優勢並加劇不平等?這是學者、研究人員、評論員、思想領袖和你們當中許多人提出的非常切實的擔憂。”
設下收入頂限就能避免成爲富人區?
他也提及,盡管預購組屋的家庭收入頂限是1萬4000元,但爲黃金地段新組屋設下收入頂限,未必能避免這些地區成爲富人區。
這是因爲一個人的收入未必能真實反映他所擁有的財富。例如,一些年輕畢業生可能賺得不多,但他們的父母很富裕並願意資助他們,或是有些退休人士雖然零收入,但多年來已積累了財富。
政府必須考慮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實惠的切入點是什麽?未來黃金地段的開發項目將面向哪些人?買家是新加坡中等收入家庭如專業人士、低收入家庭、退休人士?還是那些需要在市中心工作的人,如保安、清潔工或飲食行業的員工?
去年12月,李智陞曾表示,黃金地段將興建租賃組屋和兩房式靈活單位。
參與對話的公衆也非常關注黃金地段組屋的公平分配。一些人認爲,在中央區工作的人應享有優先權,尤其是從事必要服務的員工。另一些人則建議,不要出售黃金地段組屋,而是由政府充當房東,出租給有需求者短期居住。
還有參與者建議,政府應規定住在黃金地段的人士,貢獻時間服務社區,就像家長得擔任學校義工以提高孩子的入學機會一樣。
另外,問卷也讓人定義何爲黃金地段,絕大多數人認爲核心中央區(Core Central Region),如武吉知馬、牛車水和丹戎巴葛,但也有很多人認爲有便捷的交通連接和設施,以及中央商業區也屬于黃金地段。
如果政府遵守早前釋出的承諾,即:會在重要課題上征詢和聽取民意後再做決,那麽政府這次很大可能會接納公衆的建議,日後爲黃金地段組屋的買家提供額外津貼,然後要求買家在轉手組屋時,歸還這筆額外津貼。
比較讓人寬心的是,李智陞一再重申,新的“規則”將只適用于未來興建的黃金地段組屋,不會影響現有業主。
相信新加坡將能從這個新的洽商模式,並從更成熟又成功的城市中吸取經驗教訓,發展出更適合本地居民需求的住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