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期間又一次沒戴口罩,海軍前女軍官違反保釋條件,昨早被捕,並被加控第22條控狀。新控狀指她上月在烏節路文華大酒店不戴口罩,法官應控方申請,撤銷被告保釋。
潘秋玉(譯音,53歲)早前被控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六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她違反居家通知,還多次沒戴口罩外出。
7月6日她被加控14項控狀,包括四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10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當時她獲准以1萬2000元保釋在外。
昨早她再被加控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控狀,指她在今年6月25日下午3時左右,在烏節路文華大酒店不戴口罩。
控方指出,被告申請保釋時,法官明確點名讓她遵守冠病條例。然而在調查期間的6月25日,她卻再度涉嫌違反冠病條例,因而違反了保釋條件,促請法官撤銷她的保釋。
潘秋玉通過視訊面控時身穿藍色上衣,她提到自己早前在配合調查時,調查官曾讓她看一些證據,包括文華大酒店的監控錄像。看完監控錄像後,她認爲自己大部分時間都戴著口罩,只有短時間沒戴,自己當時可能是在咳嗽、打噴嚏,或是在擦汗。
潘秋玉在答複法官詢問時也說,和其他控狀一樣,她需要時間考慮是否對最新控狀認罪。
另外,針對控方稱她不接電話、不回電郵、不回應移民與關卡局信件等,她回複稱自己並非每天檢查信箱,若有緊急情況,應該請人登門送信。她說,這是行政程序上出了問題,並非她存心不配合。
她強調自己記錄良好,不是不法分子、沒有破産,此前也從未被捕,希望法官納入考量。
法官最終批准控方的申請,撤銷被告保釋,案展明日(26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