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起,政府規定特定領域實行“接種或定期檢測”(簡稱VoRT)計劃,未接種的職員得定期檢測。勞資政三方鼓勵所有雇主響應,公共服務署將帶頭實行。
政府目前規定得實行VoRT計劃的領域包括,醫療護理、護老服務,服務12歲及以下孩童的領域、高風險領域如餐飲、健身和個人美容服務業者。
勞資政三方昨天(8月23日)發布新的職場指導原則,呼籲所有雇主爲現有員工和新入職的員工實行VoRT。
爲了降低冠病在職場傳播的風險,雇主應安排未接種的職員接受檢測,頻率可參考衛生部的指導原則,即每周兩次。快速簡易檢測或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都可被接受。
雇主也可要求未接種的職員在工作場所參加活動時接受活動前檢測,或以小組形式參與活動,尤其當活動期間有除下口罩的情況。
雖然雇主可以在實行定期檢測的情況下,繼續調派未接種員工進行較高風險的工作,但他們也可選擇重新安排職員進行其他低風險的職務。職務須符合雇員的經驗與技能,以及公司現有的調任政策。如果公司沒有這類政策,調任的條款得獲得雇主與雇員雙方同意。
雇主也可以實行其他職場安全措施,但措施必須合理,且以保持業務運作和員工安全爲由。
檢測費用方面,雇主可以要求符合接種條件但未接種的員工承擔相關的檢測、居家通知住宿等費用。
由于未接種者患病後能出院的時期,以及隔離的時期都可能比已接種者來得久,這類雇員碰到這種情況時,未必能動用所有的有薪假。若年假已用盡,雇主可要求員工放無薪假。雇主也可以不爲這些員工提供與冠病有關的醫藥福利。
但雇主不能單憑員工的接種狀態,解雇或威脅解雇員工,也不能在未征求員工的同意下讓員工放長期的無薪假。
勞資政呼籲雇主向員工表明,以接種狀態區分的職場措施。雇主也可要求員工提供接種狀態的證明。
同時,雇主應鼓勵還未接種的員工這麽做,包括讓他們請時假去接種疫苗,或在接種後出現狀況時提供額外的有薪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