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昨天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以及司法服務(雜項修正)法案,法律服務委員會改革預計明年1月生效。
現有的法律服務委員會將重組,並劃分出新的司法服務委員會,分別爲法官及任職于各政府機構的法務人員提供更精專的職業規劃。即便未來分屬于不同委員會,這些法律從業員仍可跨組借調,到不一樣的領域吸取經驗。
國會昨天(11月3日)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以及司法服務(雜項修正)法案,法律服務委員會(Legal Service Commission)改革預計明年1月生效。
我國的法律服務框架于1959年寫入憲法中,過後在2007年和2014年經曆兩輪較重大的修改。不過多年來,任職于公共領域的法律服務人員,無論是法官或律師都一律由法律服務委員會管理。
目前,該委員會屬下有司法和法律兩個部門,司法部門負責管理國家法院和家事司法法院的法官和推事,以及最高法院助理主簿。總檢查署的檢察官、政府法律顧問和法律草擬員,以及其他政府機構的法律人員則歸入法律部門。
改革生效後,原屬司法部門的職員將轉入新設的司法服務委員會(Judicial Service Commission),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法律服務委員會也將重組,由總檢察長黃魯勝領導。
兩委員會制定一套框架 繼續允許人員借調
六名議員參與了兩項法案的二讀辯論,他們普遍關心改革後,法律服務人員是否還能像現在一樣,有機會借調到不同部門拓展經驗。
議員維凱(三巴旺集選區)提問,未來司法服務和法律服務分屬兩個不同的委員會,人員借調會不會變得更困難。
就此,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說,法律服務人員可繼續提出借調申請。
“兩個委員會會共同制定一套框架,繼續允許人員借調。不過,人員流動取決于委員會設下的規定和要求、有沒有職位空缺,以及該名法律服務人員的經驗是否符合職缺的要求。”
他強調:“改革的目的是爲司法和法律服務人員提供更好的培訓和發展機會,這個大方向沒有改變。”
新加坡1965年獨立時,本地只有45名法律服務人員,1995年爲235人,2014年589人,截至今年7月這個數目已增至815人。
過去30多年來,執政黨和反對黨議員都曾促請政府設立司法服務委員會,議員穆仁理(武吉巴督區)今年7月也就此在國會提出休會動議。律政部過後成立工作小組,探討重組後可能引發的問題。
我國的法律服務隊伍過去幾年快速增長,唐振輝說,律政部與大法官和總檢查長經過仔細商討後,決定跨出這一步。改革之後,兩個委員會能按照各自的需求調整人員管理和發展框架,擁有更大的靈活度。
議員全數支持通過兩項法案,其中憲法(修正)法案獲在場的75名人民行動黨和10名工人黨議員投票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