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女半夜和男友在無執照的卡拉OK與10多人違例群聚,被警方逮個正著。她昨早出庭認罪,但稱因記錯時間而遲到半小時。
被告是來自中國的吳心儀(譯音),她面對兩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控狀,即擅自離開繼寶路住家和非法群聚。
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元。
根據案情,警方在去年8月1日淩晨零時50分到芽籠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芽籠14巷的一個三層樓的屋子,竟然經營無執照的公共娛樂場所。
屋內有三個房間,其中一個內設卡拉OK設備。警方抵達時,房裏包括被告和男友在內共有14人,正在喝酒唱歌。
調查顯示,被告是特地來唱歌喝酒並與男友會合的。
我國當時正處于高警戒解封第三階段,除了已接種兩劑冠病疫苗者可五人一桌用餐和一起參與室內活動,餐飲場所的堂食人數限制在兩人一桌,不戴口罩的室內活動每組也只允許最多兩位參與者。
此外,當時的防疫措施也限制社交聚人數頂限,每戶住家的每日登門訪客人數不得超過五人。
被告原定昨早9時30分出庭認罪,但她姗姗來遲,約10時才抵達國家法庭,並解釋是因爲“不小心記錯時間”。
被告向法官求情時表示,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感到非常後悔,並承諾不會再做出類似或其他任何有違新加坡法律的行爲。
主控官指出,控方原先要求法官重罰被告5000元,但考慮到被告是初犯,事後也馬上認罪並協助警方調查,因此建議罰款3000元至5000元,但具體數額交由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