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每個月平均有46人被查出使用不符合UL2272防火標准的電動個人代步工具,違例者比2020年7月條例生效初期少了一半。
交通部長易華仁昨天書面回答議員林志蔚(盛港集選區)有關電動個人代步工具(PMD)安裝不達標電池的詢問時,透露上述數據。
爲了加強用戶安全,陸路交通管理局規定,電動PMD須符合UL2272防火標准,不合規格的器材從2020年7月1日起不能使用。
易華仁指出,隨著當局持續執法和宣導,電動個人代步工具用戶對UL2272防火標准相關條例的意識有所增加。
在2021年,每個月平均有46人被查出使用不符合UL2272的電動PMD,違例者是條例剛生效時的約一半。
爲確保電動PMD用戶持續遵守器材規定,電動PMD每兩年須送檢一次。2021年起,電動PMD進口到新加坡前,須先獲得批准,以防止不合規的電動PMD流入市場。
易華仁也提到,自2019年起,每年涉及電動PMD的火患穩健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