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時間處于高音量環境,例如聽音樂時經常把聲量提到最高,可導致聽力漸進損失。究竟“高音量、大聲”的定義是什麽?本期《活得好》請黃廷方綜合醫院高級首席聽力學家兼聽力學主任李則宗博士以及黃廷方綜合醫院聽力學家李思婷解析。
李則宗博士:我曾在一所理工學院進行調查,發現近95.8%的學生每天都在他們的個人音響系統上收聽音頻。我另一個研究顯示,暴露在高音量的青少年有著少于其他青少年的耳聲發射(Otoacoustic emission)。這說明噪音能損害內耳毛細胞。長時間戴著耳機聽大聲的音樂,會大幅度提高噪音性聽力損失的風險。
(新明日報)
李思婷:聲音以分貝(decibels, dB)測量。我們建議每天的聲音暴露量限制在85分貝以下。以下列出了一些常見活動的聲音級別:
計時表:20分貝
正常會話:約60分貝
吸塵機、吹風筒:約70分貝
城市交通(車內):約80-85分貝
機車:95分貝
個人音響系統調到最高音量:約105-110分貝
鞭炮:約140-150分貝
耳內結構的損傷程度取決于兩個因素:音量和暴露時間。若提高音量,得減少聽音樂的時間,以此類推,能避免對內耳毛細胞造成永久性傷害。
內耳損傷是可以累積的,所以高音量造成的傷害一開始可能並不明顯,但長年累月的傷害會在多年後呈現爲聽力損失。
環境或音樂的音量怎麽才算大聲呢?一般而言,當需要更靠近說話者,或提高聲量與他人交談,或者在活動結束後聽力模糊、出現耳鳴或耳朵疼痛的情況,音量算太大聲了。
文: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