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方式在美國上市的本地科技公司Grab,由于近期股價大跌,正面臨潛在的集體訴訟風險。
但受訪學者和市場人士認爲,這類訴訟案在美國資本市場是司空見慣,但成功進入正式審理環節的少過1%。他們也不認爲這事件會影響計劃通過SPAC方式上市的企業。
Grab上周四發布的首個季度業績顯示,公司去年第四季淨虧爲11億美元(約15億新元),虧損較之前一年幾乎倍增;營業額則下降44%至1億2200萬美元。
在Grab宣布業績後,它的股價猛挫超過37%。隨後,一衆美國律師事務所發布新聞稿,敦促Grab公司的股東與他們聯系,要代表他們調查索賠。
目前至少有八家律師事務所表示,在尋找股東展開相關調查。其中一家事務所Schall表示,它關注Grab是否發布了虛假和/或誤導性聲明,以及沒有披露與投資者相關信息。
Grab受詢時不予置評。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所長盧耀群教授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美國上市公司經常面臨各類集體訴訟,包括可能違反證券法。這類訴訟趨勢主要是律師可能取得得勝訴分成所驅動,當地就有不少律師事務所是以幫助遭遇類似暴跌而損失慘重的投資者打官司而謀生。
談起潛在訴訟可能帶來影響,盧耀群表示,如果訴訟造成Grab財務上損失,它將引來投資者擔憂,影響他們現在和下來的投資決策,進而對公司聲譽産生負面影響。
他建議說,Grab股價大幅下跌,自然引來股民怨聲載道,Grab應隨時做好准備,爲它的業務決策和表現進行辯護,並著重信息披露,更好地回應投資者的實質關切。
過去25年5000多案件 不到1%訴訟進入審理階段
星展集團分析師米特爾(Sachin Mittal)則認爲,像Grab這類股價大幅波動的上市公司,出現這類訴訟是司空見慣的事。他也相信,當公司決定上市時,它們已設有對應的法律保護措施。
他還說:“根據Grab法律顧問說法,在過去25年裏,5000多個訴訟案中,只有不到1%案件進入審理階段。”
米特爾維持Grab評級爲“持守”,目標價依舊爲5.6美元。
根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證券集體訴訟交流中心數據庫,從1996年至今有6111起證券集體訴訟案,被駁回及和解的案件爲5626起,正進行中的案件有495起,而發回重審和出現裁決結果的案件僅34起。
除了Grab,在美國上市的冬海集團(Sea Limited)上月也遭律師事務所尋求股東展開集體訴訟。甚至像德勤(Deloitte)和福士偉根(Volkswagen)等知名大型企業最近也面對訴訟。
值得一提的是,SPAC公司近期成了訴訟對象,三年來有51起針對美國上市的SPAC公司的訴訟案。
對此,普華永道(PwC)新加坡資本市場服務組主管譚德成受訪時表示,這些訴訟案不太可能對SPAC市場産生實質性巨大影響。
“特別是在新加坡。任何在新加坡進行的SPAC上市都必須經過各種盡職調查程序,而且我們也有監管規定,爲投資者提供一定的保障措施。”
盡管如此,他呼籲投資者借此機會了解更多SPAC交易中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