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植 上海報道
在亞太地區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迅速興起之際,美國金融監管部門卻持續加碼從嚴監管。
3月31日淩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一項針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監管草案(下稱《草案》),旨在強化SPAC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准,移除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免責條款。
具體而言,《草案》針對SPAC的新監管舉措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修改SPAC公司的定義,令SPAC公司業績指引信息披露不再適用免責條款;二是要求SPAC公司在遞交上市表格時,其目標私營公司必須是共同注冊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是增強針對利益沖突、費用責任與稀釋投資者持股等方面的監管力度;四是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SPAC首次發行承銷商將被視爲後續交易的承銷商;五是加強反向收購交易的信息披露,包括引入第三方機構對SPAC收購資産注入進行審核等。
“這意味著SPAC公司赴美上市與開展資産收購的合規操作成本將大幅提升,且收購資産注入的操作難度隨之增加。”一位協助多家SPAC公司赴美上市的律師向記者透露,這勢必促進越來越多SPAC方式選擇前往亞太地區上市。
一位擬發起SPAC公司的資管機構負責人直言,目前他們正在評估《草案》對SPAC公司赴美上市的具體影響,若合規操作成本過高,他們將考慮前往新加坡或香港資本市場上市。
“畢竟,我們正在磋商的收購對象來自亞太地區,選擇在當地上市或許更加合適。”他指出。
SEC主席加裏·詹斯勒指出,SEC之所以提出這項《草案》,主要目的是遏制SPAC業態所存在的信息不對稱、證券欺詐、利益沖突等問題,令SPAC投資者得到與傳統IPO一樣的保護。
記者多方了解到,不少SPAC投資者普遍力挺《草案》盡早實施。
“去年以來,不少SPAC公司在收購資産過程,刻意誇大被收購資産的業績表現與未來成長空間,導致追漲者遭遇虧損。”一位國際對沖基金經理指出。但是,這些誇大業績表現或虛構財務表現的SPAC公司與相關承銷商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處罰,導致越來越多華爾街投資機構開始遠離SPAC投資。
在他看來,SEC之所以出台《草案》,另一個目的是通過從嚴SPAC業態普遍存在的監管信息不對稱、證券欺詐、利益沖突等問題,重拾市場對SPAC投資的信心。但是,市場投資信心的恢複,或許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遏制SPAC亂象大幕開啓
所謂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俗稱“空白支票公司”,即機構先發起一家空殼公司在資本市場上市募資,再收購擁有實際業務的企業實現資産注入。相比傳統IPO流程,SPAC具有資産注入操作時間短,費用少,流程簡單等優勢,也成爲衆多企業“曲線上市”的一條捷徑。更重要的是,通過收購優質企業完成資産注入,SPAC公司股價可能一飛沖天,令各方實現豐厚投資回報。
過去兩年,SPAC成爲華爾街金融機構爭相投資與企業上市的新寵兒。
數據顯示,去年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的SPAC公司達到611家,占美國企業IPO總數的約63%,且去年在美上市的SPAC公司總募資額達到創紀錄的1620億美元,是2020年的約2倍。
隨著SPAC業態迅猛發展,各類亂象接踵而至。
首先,越來越多SPAC公司在發布收購資産公告時,會刻意“誇大”企業業績成長空間,以此擡高股價獲利,其結果是衆多不知情的投資者“高位接盤”承受虧損。
其次,一些未能達到傳統IPO准入門檻的企業,爭相通過SPAC曲線上市,某種程度造成企業上市標准的“不統一”,導致政策套利現象叠起。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聯合辦公平台Wework的“曲線上市”——2019年初,Wework因被資本市場質疑業務模式持續燒錢、盈利前景遙遙無期而擋在IPO大門之外,但在去年3月,Wework宣布與一家SPAC公司合並上市,估值達到90億美元,令此前投資Wework的衆多創投機構終于迎來項目退出收獲季。
第三,SPAC公司從上市到資産收購注入,存在大量信息不對稱、證券欺詐與利益輸送等內幕交易,尤其是衆多 SPAC公司在沒有實質性資産注入(收購企業)的情況下,憑借市場傳聞就能實現股價翻番大漲,具有極高的投機性,令大量投資者認賠離場。
“這促使SEC決心整治SPAC業態亂象。”上述對沖基金經理向記者指出。從去年底起,市場傳聞SEC將對SPAC業態從嚴監管,一是將SPAC公司業績指引信息披露移除免責條款,這意味著SPAC公司若再做出虛假業績披露,將被投資者訴訟索賠;二是引入第三方機構對SPAC公司資産收購注入行爲進行審核評估,並調查這筆資産收購交易是否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等。
在他看來,《草案》出台,預示著SEC整頓SPAC亂象進入實質性操作環節,但它也可能促使SPAC市場短期內陷入低迷窘境。
上述擬發起SPAC公司的資管機構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在《草案》出台後,一些SPAC公司已迅速尋找承銷商(投行)、律師、審計師重新調整SPAC公司業績指引信息披露內容,力求盡早符合SEC新的監管規定。但有些律師與審計師對這類業務已相當謹慎,婉拒某些SPAC公司的業務合作請求。究其原因,針對承銷商(投行)、審計師與律師在SPAC業務所參與的工作,SEC要求他們需承擔相應責任。
SPAC更換上市地點潮起?
面對SEC持續從嚴監管SPAC,越來越多SPAC公司發起人正考慮更換上市地點。
“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倫敦證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港交所的SPAC規則,可能會將SPAC公司轉移到其中一個資本市場上市。”一位SPAC公司發起人向記者透露。此前,他們的計劃是赴美上市,因爲他們擬收購的生物科技公司或新消費企業,在美國資本市場有機會獲得更高估值與更好股價表現。但在《草案》發布後,整個SPAC公司發起團隊都擔心未來SPAC公司赴美上市與資産收購的監管標准等同于傳統IPO,導致相關資本運作難度大增,股價表現更難達到預期。
前述對沖基金經理向記者直言,在《草案》發布後,對沖基金對SPAC公司的投資標准更加挑剔。
在去年SEC采取一系列SPAC從嚴監管措施後,大量對沖基金已遠離那些擅長概念炒作的SPAC公司投資,轉而側重關注SPAC公司發起人的産業背景與資本運作能力,以及優質項目注入的可靠性,最後再考察SPAC所收購的資産是否低于市場價值,存在一定的價差獲利空間。
如今,受到《草案》影響,越來越多對沖基金幹脆對SPAC投資持觀望態度,都在靜待SEC如何引入第三方機構對SPAC公司收購資産進行審核評估,再考慮新的投資決策。
甚至個別對沖基金還找到規避投資風險的新方式,他們密切關注SPAC公司發布的新業績指引公告(不受免責條款保護),若新公告內容與此前業績指引存在巨大落實,他們會笃定SPAC公司此前存在誇大業績行爲,要麽迅速抛售股票離場,要麽轉而尋求訴訟向SPAC公司相關人士索賠。
在他看來,這預示著未來一段時間SPAC公司赴美上市,想要獲得理想估值與交投活躍度的難度大幅增加,勢必倒逼越來越多SPAC公司重新考慮其他資本市場上市。
上述SPAC公司發起人向記者直言,即便這些SPAC公司更換上市地點,也未必能獲取“交易所套利空間”。比如港交所同樣對SPAC實施從嚴監管,包括SPAC只向專業投資者開放交易,引入獨立的PIPE(私募機構參與二級市場定向增發投資)私募投資者參與交易以增強企業並購估值公允性等,在很多SPAC公司眼裏,這些監管規定令SPAC上市募資與資産收購更像是完成一輪“私募股權融資”,其難度遠高于傳統IPO。
“但是,部分産業資本或大型資管機構背景的SPAC公司發起人認爲更嚴的監管規定,反而有助于SPAC業態加快良幣驅逐劣幣的步伐,有助于這個新型IPO工具贏得更多投資者的青睐。”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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