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發突然,尾隨被告的多輛車子都刹車不及,導致四輛車子連環相撞,其中一輛車的乘客還扭傷頸項。主控官指出,被告沒看清路況,也沒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才釀禍。
法官指被告必須爲罪行坐牢,但念在他真心懊悔、自願交出駕駛執照,全程配合警方調查且選擇認罪,因此決定判他兩周監禁,少于控方要求的三周監禁。
被告吳榮耀曾參與“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爲面對死刑的罪犯提供義務服務,也積極爲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提供義務服務而曾獲獎。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18年9月12日下午5時19分左右,地點在朝往大士方向的亞逸拉惹快速公路上,死者是來自馬來西亞的黃耀偉(譯音,33歲)。
被告的代表律師早前曾表示,被告不是連環車禍的肇事者,相撞是因其他車輛沒有注意安全距離才造成的。這起案件之前也上了民事法庭,但法庭並未裁定被告須對其他車主負上任何民事責任。
開車的司機,是執業30多年的刑事律師吳榮耀(57歲),他早前承認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罪狀,今天(4月29日)被判刑。
撞電單車沒停車 拖行騎士落在羅厘前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疏忽導致一人喪命,必須承擔後果。臉色沉重的被告聽了默默點頭。
被告撞上電單車後沒馬上停下,騎士連帶電單車被拖到右邊第三條車道,落在一輛羅厘前面。羅厘來不及刹車,死者慘遭碾過,當場喪命。
zaobao.sg之前報道,被告當時在快速公路最右邊車道行駛,他並未注意到前方路段正在塞車,因此在前面的車子刹車時來不及反應,撞上前方車輛後緊急調轉車頭,撞倒在左後方行駛的電單車。
突然切換車道撞倒電單車,導致騎士摔落馬路遭羅厘碾死,資深律師判坐牢兩周,及吊銷駕照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