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女傭還揚言把她打到怕爲止,女護士昨早被判坐牢5個月及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趙琳(譯音,35歲)面對8項蓄意傷害弱勢人士及一項惡作劇的罪名;她承認其中5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25歲受害女傭來自緬甸,2016年開始爲被告工作。
被告趙琳。(《新明日報》曾美玲攝)
2018年8月25日淩晨約12時,被告認爲女傭亂收孩子的玩具,連甩女傭10次巴掌,還說:“我會打到你非常害怕爲止。”
同一天下午,女傭用吸塵機清潔客廳地板時,被告再次不滿,邊大呼小叫邊甩她兩巴掌,女傭回應了兩句,惹怒被告,她一把抓住女傭的頭發,大喊:“你不要和我吵”,然後就對她拳打腳踢。
女傭最後拿起手機報警,被告見狀,再次對她動手,邊打邊喊:“你竟然報警!報警啊!再報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