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越小緩刑者,完成緩刑比率越低。開始接受緩刑時小于16歲的個案當中,去年有75%完成緩刑;18歲至20歲個案則有88%完成。緩刑期一般介于六個月至三年。無法完成緩刑的兩大原因爲緩刑期間重犯(53%),以及屢次違反緩刑條件(47%)。
冠病疫情期間,更多人居家學習和辦公,讓接受緩刑監視的青年獲得家人更密切的監督,有助他們遵守緩刑條件。我國去年約有87%的緩刑者順利完成緩刑監視,創下10年來新高。
首席緩刑官緩刑與社區改造服務總監卡米拉納登(Carmelia Nathen)在報告中指出,去年本地持續受疫情籠罩,對改造緩刑者的工作造成挑戰,但也帶來契機。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強調,家庭對于改造緩刑者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研究顯示,有家人密切監督的緩刑者完成緩刑期,比缺乏家人支持的緩刑者高3.5倍。
去年,法庭下令提呈581份緩刑監視報告,共判434人接受緩刑監視。當中,有80%是21歲以下的年輕人。
文告指出,這項成績歸功于緩刑者的家人、緩刑監視官、志願緩刑監視官及社區夥伴的通力合作,支持緩刑者的改造。
緩刑期結束後,家人和社區的持續支持非常重要。報告指出,緩刑監視官在有必要時會轉介社區內的支援服務,給予完成緩刑監視的青年及家人應對挑戰和繼續推動積極轉變的能力。
文告指出,緩刑監視官與家長和看護者合作,鼓勵他們加強與緩刑者的溝通,以提高監督的效果。疫情期間,由于居家學習和辦公等安排更爲普及,家長也可以更密切監督接受緩刑監視的青年。
“我們更新作業方式並進行重組,將重點放在優先事項,繼續推進我們的工作。緩刑者在社區接受改造的工作受多種因素影響,但根本的原則不變。我們的年輕人希望過更好的生活。感謝緩刑者的家人和社區夥伴與我們合作,實現這個目標。”
去年期滿的緩刑監視令當中,412人(87%)順利完成緩刑期,比前年的82%增加,並創下2012年以來新高。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今天(6月2日)發布文告,公布了緩刑與社區改造服務(Probation and Community Rehabiliation Service,簡稱PCRS)的2021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