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男友常誇教育中心合夥人的妻子,女子拿合夥人的8歲女兒出氣,見她獨自一人,上前狠甩巴掌還拳打背後。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林麗瑩(譯音,36歲)事後遭逮捕被控上法庭,前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
被告林麗瑩。(《新明日報》王彥燕攝影)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8年開始和男友交往,兩人約半年後分手,對方與受害女童的父親共同經營一家教育中心。
2019年5月11日早上9時半左右,前男友突然通知合夥人,說因爲他家裏有些事,被告可能會來教育中心找他。
合夥人從未見過被告,後者當天早上11時20分左右到了教育中心後,卻因見到了合夥人的妻子,而決定不和前男友見面。
被告對合夥人妻子的印象非常差,覺得她是個傲慢不通情理的人,經常貶低自己,接著又想起前男友經常在她面前誇合夥人的妻子,結果越想越氣。
當時,合夥人和女兒都在教育中心裏,合夥人覺得外面可能下著雨,叫女兒去外面看看,女兒于是走到了隔壁店家旁的窗口,想看天氣如何。
被告見狀後立刻跟上前,確認女童就是合夥人的女兒後,突然發狂大罵女童,說她的母親是個“爛人”、沒用的母親,還指她父母非常不懂得照顧孩子,然後狠狠甩了女童至少一巴掌,再連打她的後背數下。
女童臉腫
被告將女童臉打腫,隔壁店家都能聽到“啪”的聲響。
案情披露,店家見到女童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整個右臉頰都被打得腫了起來,女童後來說,臉疼了好幾個小時。
合夥人得知事情後立刻報警,女童接著被送入醫院治療。醫生發現她右臉頰一大片紅腫,背後除了紅腫以外也被抓傷。
女童說她被打得耳朵嗡嗡作響,醫生因此給她一些耳藥水並安排她看專科進行檢查,所幸沒有留下後遺症。
展期下判
女童父母事後不讓她獨處,害她“失去了自由”。
根據女童2022年2月所做的受害者陳述書,她的父母在這起事件後不讓她一人獨處,堅持要看緊她,害她“失去了自由”。
但她坦言的確不敢獨自一人離開教育中心上廁所,擔心會再次遭埋伏,時刻都提心吊膽。
被告周二認罪後,代表律師請求法官下令提交強制性治療報告,但未透露被告有什麽心理病。
控方不反對,法官因此展期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