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至少五年後,在2012年4月至隔年7月之間的某一天,被告趁家中沒有其他人的時候,再次性侵女兒。他坐在沙發上把褲子脫下,然後把女兒的手拉過來爲他手淫,跟著叫女兒爲他口交。
當貨倉主管的父親(52歲)周五早上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3年。他一共面對兩項性侵14歲以下孩童和兩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被告的名字,以及其他可能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
2007年間,被告首次對女兒伸出狼爪,當時受害人年僅四歲。被告叫原本在玩耍的受害人撫摸他的下體,並且示範如何手淫,接著指示受害人爲他口交。因出于對父親的信任,受害人都乖乖照做。
接下來的日子裏,被侵犯的畫面不斷在少女腦海裏浮現,她到了17歲時終于把父親的惡行告訴當時的男友,並在男友與朋友的鼓勵下到警局報案。
根據案情,受害人自小在不穩定的家庭環境中成長。她在八歲前與父母親同住,雙親離婚和母親搬走之後,她大多時候跟著被告一起生活。受害人因覺得母親不時對她施予言語和身體虐待,因此她比較喜歡與父親同住。
漸漸長大的受害人開始意識到,被告對她所做的事情是不對的。她在2019年把被告的所作所爲告訴母親,但她因爲感到害怕,要求母親別去質問被告。隔年7月,她也向當時的男友與一名好友透露實情,並且在兩人的鼓勵下報警。
自小父母離異,少女因受不了母親對她的虐待而選擇與父親生活,豈料親生爸爸是個“狼父”,在女兒年僅四歲時就指示女兒爲他手淫和口交,時隔五年又再性侵她。
根據醫藥報告,受害人這些年來情緒低落,並且患有嚴重抑郁症。被性侵犯的畫面在她的腦海裏不斷重演,讓她感到焦慮萬分,甚至試圖通過自殘釋放情緒,以忘掉不堪的回憶。她告訴醫生,她覺得讓她承受這些煎熬的情緒是很不公平的,爲此她也有過自殺的念頭。